熊猫的走向-方觉政论集
 
  • 第一章 错过了自由的晚餐
  • 第二章 北京之春还是北京之秋
  • 第三章 走进地狱
  • 第四章 第一次学生运动
  • 第五章 失败的交易
  • 第六章 哪条大道通罗马
  • 第七章 雪崩与孤岛
  • 第八章 人权外交
  • 第九章 法西斯(Fascism)
  • 第十章 渤海岸边的“古拉格(Gulag)”
  • 第十一章 永久正常贸易关系(PNTR)
  • 第十二章 跨世纪
  • 第十三章 乌鸦与垃圾
  • 第十四章 桃子与桃树
  • 第十五章 蒙住眼睛
  • 第十六章 中国转型的难产
  •       在我的四年监禁中,第一年完全禁止会见亲属。在第二年到第四年的三十六个月中,按中国法律的规定我可以每月会见一次亲属。但是实际上我仅仅有过十八次会见,被取消了十八次会见。换言之,在四年的监禁时间里,我有62.5%(两年半)的会见亲属的机会被非法剥夺了。这并不表明中共政权的强大,而是表明中共政权的心虚:他们始终害怕外部世界知道我的案情的真相和我在监狱的真实处境。
          被强行从会见室送回牢房,我平静地注视着窗外监狱的庞大院落。在五月的暖风中,几只乌鸦正在啄食远处垃圾堆上残剩的食物。我感到,当前中国的共产主义有一点像乌鸦,而国际恐怖主义则有一点像那个垃圾堆。中国的共产主义在国际社会集中精力反对恐怖主义时,幸运地找到了新的食物,尽管这些食物十分肮脏:它们可以继续践踏人权,它们可以继续拒绝民主,它们可以继续放纵腐败,它们可以继续炫耀武力。但是,我坚信,一旦清除了国际恐怖主义这个垃圾堆,那些共产主义乌鸦就将失去赖以为生的食物。到那时,中国的根本改革就可能开始。
          尽管中共政权可以禁止我会见亲属,但是它似乎没有勇气延长我的刑期。毫无疑问,中共政权认为我的四年刑期为时太短,因为我完全没有“改造好”。按照1998年下半年安全机关审讯我时的说法,我有可能被判10年左右的徒刑。按照律师的判断,我也很可能面临重刑。但是,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中共政权不得不对我处以轻刑。然而,在反对恐怖主义有利于中共政权的新形势下,对我这种顽固不化的政治隐患处以长刑似乎是行得通的。当然,这需要下一次抓捕和审判。
          2002年7月22日是我的刑期的最后一天。早上8点,几名警官走进了我的牢房。他们十分仔细地检查了我的每一样东西,然后拿出一张“刑满释放证明“,让我签字。这时一位警察肩扛着昂贵的进口录像机,小心地将镜头对准我,准备摄下这珍贵的场面。
          我平静地对警官们说:我从来没有承认过犯罪,但是“刑满释放证明”上认定我曾经犯罪,所以我拒绝签字。
          警官们暗含威胁地说:如果我拒绝签字,将不允许我离开监狱。
          我淡然一笑,告诉他们:按照中国的法律,释放的时间不能超过刑期最后一天的午夜12点;同时,我也作好了继续留在原来的牢房的准备。
          警官们语塞。他们表示:需要请示上级。
          中午时分,警官们又来找我。他们转换成和蔼的面孔,不无关切地说:你的妹妹早晨8点之前就来到监狱的大门外接你,现在已经等了四个多小时。如果你能够在“刑满释放证明”上签字,立刻就可以离开监狱。
          我为警方的关切感到不可思议。因为我的亲属不是等了四个小时,而是等了四年。我不会为了四个小时,就放弃四年来坚持不认罪的态度。我仍然拒绝签字。
          下午,警官们再次找我。他们说:上级同意,如果你实在不愿意签字,可以不签,但是你要手持“刑满释放证明”离开监狱。看来,他们的上级是出色的电影导演,需要一个到位的镜头:方觉拿着“刑满释放证明”走出监狱。这个镜头的含义是:方觉最终还是认罪了,因为“刑满释放证明”上清楚地写着他的“罪名”。
          我对警官们的上级的建议深感滑稽。我可能永远成为不了电影明星,所以我无法接受某个政治导演的动作指导。我对警官们说:你们的上级的主要意图,是想让摄像机摄下我拿着“刑满释放证明”离开监狱的场面,但是我不准备这样做。
          这时一位警官提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最后的条件:你只需要拿着“刑满释放证明”走出监狱大门。一旦出了大门,你可以随便处置“刑满释放证明”,譬如,立刻把它撕碎扔掉。他讲完之后,迅即把“刑满释放证明”给我递过来,而那位肩扛录像机的警察满怀希望地校正着镜头。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并不去接那张“刑满释放证明”。按照中国的法规,一个犯人必须凭借“刑满释放证明”,才能到公安机关重新登记户口,才可能重新找到工作。否则,你就是“黑户”,就可以随时对你重新审查。现在,警方同意我出了监狱的大门后就可以将这张宝贵的纸撕毁扔掉,这似乎是作出了很大的让步。但是,我不能被表面上的让步诱惑。对共产主义政权来说,最重要的永远是政治。它们现在需要一个我的认罪镜头作为政治象征,我不应该给它们这个机会。
          较量一直持续到傍晚六点。最终,无奈的警官们押送我走出了监狱大门。从牢房到监狱大门的数百米的沿途,那位肩扛着录像机的警察始终勤奋地摄像,可惜画面不够理想,因为我的手里并没有宝贵的“刑满释放证明”。
    (第十三章 乌鸦与垃圾 全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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