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这是一个非常的黄昏。塞北的风卷起昏黄的沙尘,扑面而来;我们伫立在八达岭岔道城的古长城上,看着尘埃落定后徐徐坠落的夕阳……

  公元1997年春,我已定居关外。在居庸关北八达岭长城外岔道村居住,是为了逃避一种精神的禁锢。自古以来,中华民族的封建帝王们,在“长城情结”下,沉醉在“闭关锁国”“夜郎自大”的麻木中;如今,两千多年过去了,炎黄子孙们却似乎从未反省过“长城情结”带来的落后愚昧的现状……

  “走出长城”象征性地表现了对禁锢的抗争;就像当年我们聚居在劫后的废墟,建立起“圆明园艺术家村”的城市部落一样……俱往矣,如今我们被驱赶,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生存。逃亡“关外”是我劫后余生的唯一选择。

  踯躅在中华民族引以自豪的古长城上,我感到我们的民族被历史嘲弄了。在这块封建王侯徭役的业绩上,君不见万人坑边鬼影瞳瞳;这用血肉筑成的万里长城下,又掩埋着多少森森白骨。漫步长城,犹如踏着监狱的大墙……

  今天(1997年4月27日),王慧由高洪明陪同第一次来我的画室。她要我给她尚在大墙内的丈夫写一份在狱中遭迫害的证词,因此寻出了我的“解除总结”的底稿,上边有我对那个事件的看法。同时翻出了历尽艰险从难以想象的渠道中带回北京的那些画及“狱中日记”,和一堆发黄的报纸杂志。我们翻阅着这些资料,无限感慨油然而生……

  没有比法律被践踏更让人绝望了!于是我决定整理自己狱中的日记,把那些骄阳下近似于黑色幽默的记述;把那些在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汇流里的荒诞结果,当作曾经有过的哀荣!

  这是唐·吉诃德对国家机器的较量。

  谁又能知道,我们的故事是否还会在这“长城”圈成的“国度”里重演呢?

  故事还得从我说起,我只是一个平常又平凡的画家,来自浙江省的港口城市---台州。

  我也像许多经历了“悲壮的绝望”的同时代画家一样,在信仰失落的当代,寻找着精神归宿的家园。为了逃避政治和商潮对艺术的伤害 ,我们摆脱了世俗的一切 ,把生命深埋入线与色的世界,让灵魂在艺术中游弋,并把艺术当做新宗教,以期建构起艺术的“乌托帮”安身立命 。

  “圆明园”,这个受尽劫难的废墟,就成了艺术家们朝圣的“麦加”。并聚集了一批又一批的画家、诗人、摇滚乐手,在清水挂面的倒影和啤酒的泡沫中,高谈着绘画、诗歌、音乐和人生,艰辛地呼唤着每一个早晨、白昼和黄昏。

  我们清贫,却自诩是精神的贵族。我们的另一种活法却成了国内外新闻的热点,成为曾蚀刻着中华民族奇耻大辱的这片封建王都之上最亮丽的高光。

  1992年5月25日,《中国青年报》以整版篇幅对画家村作了曝光,题为《圆明园废墟上的艺术村落》,以写实的手法进行了客观报道。1993年10月3日,《北京日报》刊出《圆明园的艺术村落》一文,作者江博天则以揶揄的语气,不无忧虑地写道:“艺术村会不会长期存在下去?人们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它将是中国的‘枫丹白露’,中国的‘苏荷’和‘东村’;有人意见相反,认为只是一种盲目的聚合,不会成为艺术的大潮---这些人只是一群在理想世界中四处撞击的盲流……”

  1992年12月中国艺术研究院《传记文学》刊登《流浪画家---一个画家的传奇和内心独白》一文介绍了我半生的艺术追求。文中写道: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卢梭来到巴黎的枫丹白露定居。随后,朱莱、丢普勒、狄亚兹、杜比尼等青年画家也相继来此定居,由此形成了法国著名的巴比松画派。

  二十多年前的纽约苏荷区(SOHO)一座废弃了的工业区里,曾聚集起一群“异想天开”的青年艺术家,后来它终于成为世界著名的现代多元主义绘画的发源地和艺术中心。

  九十年代的中国北京。在受尽历史劫难的圆明园废墟上的福缘门村,方圆20余里地、700多户的农家村落里,寄居着一群来自全国各地醉心于绘画艺术而被人们称为“盲流艺术家”的年轻人。

  “不管世人如何评论,毁也罢,誉也罢,这些醉心于艺术的青年依然是坚韧地履行着自己的选择,他们是如此地珍爱这生命的每一瞬间和每一种最宝贵的情愫,他们顽强地撑起理想的大树……”

  其中最后一句引自《中国青年报》的评述。该文结束语是这样写的:

  艺术,已成为这个流浪了三十多年画家的生命的一部分。对这个艺术的虔儿来说,流浪、漂泊,何尝就不是一种人生道路、生活方式和艺术追求的选择?!

  绘画,凝聚的是画家生命的全部痕迹,焦灼、狂乱、苦闷的灵魂和坎坷的人生道路,这是一条超越了生命极致的--天葬之路。

  “天葬之路”不幸被言中,这正是一条真正的天葬之路----

  此后国内数十家报纸,“天葬之路”杂志及电视台都对圆明园艺术家村相继作了报道,连官方最权威的新华社、中新社、电台、电视台也不甘寂寞。其中刊登在新华社《瞭望》周刊(1993年4月26日第17期)题为《圆明园画家村见闻》最具影响力。该文被《文汇报·电影时报》转载时题为《中国美术史上的奇观-- 圆明园画家村》。

  《生活在别处》 曹小鸥

  多年前当严正学颠沛流浪以至绝望时,曾写过这样一段话:

  “我是为什么而来的呢?人类赖以生存最低限度的温饱都不能满足,还奢望什么艺术?艺术家的名词是多么神圣,然而我却是一个贫贱穷困的流浪汉,一个沉入社会最底层的茨冈人。在混沌的社会里,唯一支撑着我生存下去的意识是要作为一个画家的强烈愿望。然而怎样去成为艺术家? 能成为艺术家的有几个? 从塞尚、梵高、高更到莫迪里阿尼,他们历尽人生的苦难,叹息着走向坟墓;而毕加索、马蒂斯、克利、达利呢?他们是等待着他们讨厌的权力和资本的认可,在他们被捧为大艺术家的时候,他们的艺术已经染上了铜臭,成为炫耀财富的象征。现在有谁知道我的存在、我的奋斗,又有谁知道我是谁呢?为了生存,我还不是在找寻这成为奴隶的机遇吗?”

  流浪不是艺术家的本意,他是在寻找心中的净土,对艺术的依托也是对生命的依托,所以这一种生存的意义是无法用常人的眼光来理解的,只有当你看到、接触到并从内心里感受到这种“流浪”心情的真实时,你才会相信:艺术家真是一种“别样”灵魂的人。

  --摘自1993年4月3日《消费时报》“生活在别处”

  《废墟上的画家村》 刘洪涛 钟诚

  严正学,49岁,浙江人,现代水墨画家,已流浪30余年。

  在画家村里能遇见严正学这样一位热心公益的“长者”,实在很意外。他的样子使你以为他就是本地土生土长的村民。在我们与画家们举行的一个简陋的晚会上,他被这些流浪画家们公推为“村长”就不难理解了。

  1988年,严正学与女儿严颖鸿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两代人画展》,引起美术界的注意。他现在租住一座独门独院,宽大的工作室四周挂满了他的大幅水墨画,他的作品给人以浑厚、沉重、神秘之感。

  严似乎意识到了物象已穷于记录和表现人类的复杂心态,他认为传统水墨画已走入穷途末路,必须探索新径。故而他用抽象的方式创造出了一个个神秘深邃、浑沌初开的景象,它们正是画家“内心澎湃的情感”的写照。

  在“文革”岁月中曾被诬陷而坐牢的严说:“我对真实人生的关注,超过了对理想、口号的信任,我正视现实,并表现真实存在的人生,特别是人的真实的内心世界。”

  --摘自中国新闻社《视点》杂志1993年第四期“废墟上的画家村”

  《圆明园画家村见闻》 殷金娣

  严正学的3万字的长篇自传《路漫漫》,在《中国美术报》上连载。据说,这家报纸除发表过著名画家张大千、徐悲鸿、林风眠、刘海粟等名人传记外,发表知名度不高的画家传记还是第一次,为此,他们特别写了一个编者按。编者按中说:“这里发表的不是名人传记,我们发表它,是因为这个无名画家的经历有一种撞击人心的力量,可以让我们思考许多问题。”《路漫漫》发表后,引起强烈反响。浙江美术学院教授朱金楼说:“读大作深为您苦难的历程、执著的求索、正直的灵魂、辛辣的文笔所感动。”

  中国美术家协会湖北分会会长鲁慕迅说:“真诚正直而又有思想的艺术家,才能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这样的艺术家决不会有平坦的路,而不平坦的路又往往造就出这样的艺术家,幸运儿往往是浅薄的……”。

  --摘自1993年4月26日新华社《瞭望》周刊“圆明园画家村见闻”

  《中国美术史上的奇观--圆明园画家村》 殷金娣

  据说,这是记者采访中见到的人最多的一次。我感到幸运。

  他们中,年龄最大的49岁--村长严正学,最小的是他的女儿严颖鸿,26岁,其他均为三十岁上下的年轻人;这些人穿着随便,相貌各异,有的长发披肩,有的推光头,有的留络腮胡,……除了长发多点,其他一点看不出与别的职业者有什么异样。他们为人坦诚,热情,聪明。

  他们中,大部分受过美术高等教育,也有自学成材者,曾在各种艺术行业任职,有的还当过公司老板。本来嘛,当今社会,搞美术画画是最容易挣钱的行当。只要学会技巧,画画广告,搞搞设计、装修什么的,特别容易来钱。但他们都舍弃了挣钱的工作、安逸的生活,辞掉“铁饭碗”,甘愿当“盲流”,成为无职业、无固定工资和居住地的艺术大家庭中的成员,他们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怎么看, 他们在这里默默耕耘,编织着自己的艺术天堂。

  --摘自1993年5月1日《文汇报》电影时报,该报以整版篇幅撰文,

  这是其中“不吃皇粮的画家”章节中的一段

  1992年12月,在众多的报道之后,《江苏画刊》将圆明园艺术家村评选为1992年中国美术界十大新闻之一……并说:圆明园艺术家村的组村方式是今后艺术家的一种生存类型。然而,这一新生的艺术现象竟为一元的体制所不容,艺术家们的多元艺术状态被视为“阶级斗争新动向”。于是,一张有形无形的网向这帮游魂山水、自诩闲云野鹤的艺术拓荒者们撒开。逃避政治、回避商潮成了艺术家们一厢情愿的空想,他们处在一种“进亦忧、退亦忧”的两难境地。

  在新桃换旧符、辞旧迎新的1993年春节前后,有关部门对圆明园艺术家内查外调、取缔画家村的消息不胫而走,成为圆明园上空的铅色阴云。而首当其冲的便是这个被推为“村长”的人。

  1993年3月我接到来自浙江省椒江市(现称台州市)人大的电话,告知我被家乡的百姓推选为人大代表,要我回浙江参加两会会议。一个艺术家无意政治淡漠政治,更对这种参政议政的“举手之劳”没有兴趣,因而我就缺席了。官方岁末的内查外调和我缺席两会的阴差阳错,使有关部门疏忽了我此时已是市级人大代表的事实,为以后事件的发生埋下伏笔。

  1993年6月26日《中国商报》在头版以整个版面的篇幅摘录刊登了我的日记,题为:

  《野性·狂情·挣扎--圆明园艺术家村“村长”日记》。

  编者在“后语”中写道:

  圆明园艺术家村实际上是一个流动的群体,他们自生自灭,完全按照艺术的规律。在他们中间至今良莠不齐。他们对应于大多数中国人的“另一种活法”,无疑是件新闻的素材,而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这儿已被人称作“中国美术史上的奇观”。

  鉴于众多新闻报道的雷同,我们选用严正学的日记登载于此,是因为希望以一种新的视角向读者展现这一“奇观”。没有谁能保证这个村落会长期存在下去,也没有人能断言下个世纪中国最伟大的艺术家不会诞生在这里。我们坚信的是:只有真正的艺术才会有永恒的生命力。

  “没有谁能保证这个村落会长期存在下去”---六天后,发生的事件正好被编者的推测不幸言中:

  1993年7月2日深夜,突然在画家村所在地北京公安局海淀公安分局东宫门派出所发生的严刑毒打严正学事件,成了取缔画家村的白色信号弹。几十年的生活经验告之,对于执法者的侵害只能忍声吞气才能明哲保身,但我却不认这“不争”的事实。也许,正是受了当时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可告官”的鼓舞,我毅然起诉了。

  警察打人竟有人敢告状,还有新闻媒体敢曝光,这是当局始料不及的。

  毒打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消费时报》、《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视点》杂志、《青年时报》、《法苑文摘》、《浙江日报》、《台州日报》、《山东工人报》、《中国消费者报》、《山西工人报》、《景德镇日报》、《报刊文摘》、《法制文萃报》、《旅游导报》,香港的《天天日报》、《明报》、《南华早报》、《开放》杂志,美国《新闻周刊》……等都作了报导。

  下面文章节录当时《视点》、《浙江日报》等报刊的报导:

  《谁来监督执法者》本刊记者

  本刊今年第四期《废墟上的画家村》一文曾介绍过的“圆明园画家村”“村长”、画家严正学,自7月2日遭警察毒打以来,正在其同情者的帮助下为自己合法的公民权益而奔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一些传媒也在为严正学伸张正义。《中国青年报》、《消费时报》、《南方周末》均刊文披露事件经过。

  严正学,49岁,浙江省椒江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椒江市人大代表。他在向法院的诉状中陈述道:

  “1993年7月2日晚9时多,我乘332路公共汽车返回住地。途中,与售票员因服务态度发生争执,导致警察介入。车至终点时,售票员叫来三名手持电警棍的警察,对我进行人身围攻;其中两名警察上车后即对我拳脚相加,从车上把我拖下,一直打到东宫门派出所。此间,我一再声明:‘我是人大代表!’一个警察用警棍边打边说:‘你是人大代表又怎么样? 就是总理,我也要整你。’直把我打倒在地。接着关闭派出所大门,给我带上手铐后又打。后来我连争辩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小声数着打我的次数,仅前后两次就打了五十几警棍。他们发现我在计数,遂变本加厉,采用不同手段轮番进行。有一警察揪着我的头发让我半蹲半站,我疼痛难忍,躺在地下,想呕吐……另一个警察打我一嘴巴,并气势汹汹地说:‘你敢吐在这里,就给我舔掉!’我真被他们打怕了,只好含着泪水把已经呕到嘴里的污物强忍着咽回肚里。几个小时的折磨殴打 ,我双手捂着已被踢坏的下身,想记下打人的警察的警号,他骂道:‘他妈的,你还想告我,我整死你!’接着又是一顿毒打。

  “凌晨1点40分左右,他们打累了,于是一个老些的警察来给我开了手铐,讯问我与售票员争执的原因,后来三个警察又回来,其中一人仍带电警棍,强迫我赔偿25元钱。后来,我被推到派出所门外便不省人事了。天蒙蒙亮,两位好心的过路人把我唤醒送到医院。

  “经海淀医院、西苑、协和医院诊断:头、胸、背、双上肢及会阴部软组织挫伤。左肾外伤挫裂、尿血,左眼结膜出血。十几天来,身体被打的痕迹仍清晰可见,血尿不止,头部昏沉,常发晕,视力下降,左耳丧失听力(鼓膜外伤穿孔)。”

  严正学在7月4日给全国人大的情况报告中说:“6点多,我被群众用三轮车拖到海淀公安分局报案,又按他们的意见去海淀公安分局纪律检查办公室申诉。他们虽然接待我,但都不给开验伤单。……他们说,你当时拿出人大代表证往桌上一放,谁还敢打你,这是护身符。这是多么荒唐的认识。连我这个受法律保护的市级人大代表为自己申辩都惨遭毒打,那么一般老百姓呢?”

  据严正学透露:公安局曾提出请他去局里由打人的警察当面道歉、“私了”,被严拒绝。

  严正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大组织法第30条规定:县以上的人民代表,不经各级人大的同意,不受逮捕或审判”。法律之所以赋予人大代表这个权利,就是让我们敢于为人民说话,监督执法机关按法律办事。……对于极少数严重违法乱纪又屡教不改的执法人员,必须坚决清除之。我是个人大代表,我必须处处为人民说话。我不怕再次被整被打,我必须行使人民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利,阻止这种严重违法现象再次发生,也不允许任何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尊严的事再次发生。

  然而事情似乎并未结束。《中国青年报》8月12日的一篇《人大代表被打以后》的文章说:“7月24日,严正学召开新闻发布会,大约有40多家新闻单位记者出席了会议。严正学的诉讼代理人、北京大学法律系王家骐向笔者介绍,发布会的地点变了好几次,最后在一个自由市场进行,几张桌子一拼便成了会场,简陋得不能再简陋。”据了解,因为有关方面的干涉,使新闻发布会的气氛有些紧张,好似“地下活动”。

  上述文章还说:“7月26日早9时左右,笔者在办公室接到了严正学的电话,严很激动,介绍自己的情况时有些语无伦次,笔者本想留下他住地附近的街道传呼电话,但严说不方便。他的家离街道传呼电话仅30米,看来‘不方便’不是指距离。严的诉讼代理人王家骐律师还在读硕士。王说接手此案是完全自愿的,他为案件发生在‘二五’普法期间的北京市执法队伍中感到震惊。据王周围的人反映,有关部门曾到北大校党委办公室了解王的情况。王家骐还告诉笔者,在《消费时报》刊载了严正学事件之后,很多想了解该事件的北大师生没能买到该报。听报摊上的老板说,曾有人大批量收购此报。”

  该文所指,明眼人一读便知。看来,严正学事件不仅仅暴露了公安机关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的问题,一些执法机关在对待自己内部的违法乱纪问题的态度和做法亦令人不解。

  广大公众,对案件的开庭审理正拭目以待。

  --节录自1993年10月10日中国新闻社《视点》杂志《谁来监督执法者》(警察施暴,人大代表上告)一节

  北京专电《受害者京城讨“说法”》陈燮衡

  日前,北京市爆出了一则令人震惊、让人愤慨的新闻--椒江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圆明园画家村“名誉村长”严正学无故被3名警察毒打并非法监禁长达4个多小时,造成严正学眼、耳、肾、头、会阴部等多处受重伤和挫伤。

  ……

  7月12日,严正学委托北大法律系王家骐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严正学透露:状纸送出后,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曾用小轿车将他接到局里“恳谈”。局领导以给打人警察处分并向严正学赔礼道歉以及满足经济要求等承诺和暗示想与他“私了”。与此同时,还有好心人打来电话对状告警察晓以利害关系,要他当心车祸;要他从法院撤回行政诉讼,到检察院进行刑事诉讼,只告打人警察,还可多得一些钱。

  严正学向记者介绍了这些情况后认为:“我在派出所的遭遇,不是某个警察与我的个人恩怨,而是作为执法者知法犯法,践踏了公民的权利。作为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控告,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我深信不疑地以为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以为向法院起诉和公安机关对薄公堂,就能向法律讨个“说法”。

  文章接着写到:

  作为人大代表的严正学遭警察殴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消费时报》等报刊在事件发生不久就相继作了披露。椒江市人大常委会获知消息后,立即向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发函,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张扬、白桦、吴祖光等社会名流纷纷登门或打电话向严正学表示慰问。著名文艺评论家吴甲丰还寄来亲笔信问候。文化界名流联合签名,支持严正学状告警察的正义之举,要求法院公正判决!

  据悉,此案已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公安部关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于7月19日正式受理此案,不久将公开审理。

  --摘自1993年8月26日《浙江日报》北京专电:“受害者京城讨‘说法’”

  实际上什么公民的“权利”,什么“神圣的法律”,以及善良人们的愿望,早就被执法者......

  《访中国“巴比松”村》白桦

  8月19日上午我赶到圆明园,找来找去才知道中国的“巴比松村”叫福缘门村。很巧,严正学父女都在家,家里已经坐着几位艺术界新闻界的朋友。他们的院落不是旧式的草房或瓦屋,而是简陋的水泥房子,一个较大的画室和两小间卧室,租金是四百五十元,算来是一个高级干部的月薪,我真为他们捏一把汗,他们每月能有这么多的收入吗? 他们告诉我,唯一的电炉坏了,没法给我喝一杯开水。画室中间吊着一只十瓦特的玩具风扇,只能算是一个清凉的象征。四壁都挂着他们父女的巨幅绘画,父亲画的是抽象水墨画,女儿画的是变形古代人物。阿鸿告诉我,她母亲来过,墙上有一幅肖像画的就是她的母亲,手里拿着一张《消费时报》。这张报纸是最早一份报道严正学挨毒打的报纸,我在来京之前就看过。阿鸿的意思是:妈妈走了,不能出庭旁听,开庭时她把这幅画带到法庭上去。好大一个姑娘还如此天真! 7月2日警察残酷拷打严正学的事件除《消费时报》有过报道之外,《南方周末》也做了报道,但我看不懂,不明白为什么在天子脚下会发生这种荒谬绝伦的事情。时时会想到我也可能会遭此厄运。

  ……

  尽人皆知,中国的公(安)、检(察)、法(院)是一家人的三个大院,这正是中国法制制度的先天缺陷。当时海淀区法院以行政诉讼受理此案是十分无奈的,因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公安分局。从受害人上诉至今,时而有人送钱来,时而有人来说项,时而暗施威胁,而受害人和许多支持他的平民百姓都表示不能撤诉或私了,因为如果这一案件得不到公开的公正的判决,不仅圆明园的艺术家们人人自危,全中国的老百姓也将惴惴不安。王家骐律师介绍,他的当事人遭打昏迷前后做了两件非常有意义的事,一是记下一个违法者的警号,二是及时拍下了违法后果的伤情照片和医院的伤情诊断,为追究违法行为留下了重要资料。截至在我探望严正学父女之日,仍未开庭。此案必须公开开庭审理,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使原告变被告的戏法全无可能。结果那些违法者至少会在形式上败诉。但圆明园艺术村的前景如何呢? 实堪忧虑。在这群不修边幅、口无遮拦、只会埋头念诗作画,不会待人接物、察颜观色而且轻信的自由艺术家身上找毛病可是太容易。“圆明园,这个同时凝聚着荣耀和耻辱的地方”,“这个古老残败而带有悲剧性的东方园林” 会不会再蒙上一层耻辱呢? 我没有充分信心大声喊出我应该喊出的那个“不”字。因为有些人太粗暴,智商太低,太缺乏远见了。在中国历史上,“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故事重复过无数次还会重复。我只想给明智的中国人提供一条历史资料。

  十九世纪四十--六十年代的法国是一个多事之秋,残暴的拿破仑三世并没有取缔枫丹白露的巴比松画家村。

  --摘自1993年9月8日、9月24日《明报》《南方周末》白桦《访中国的‘巴比松’村》

  《若干个为什么?》

  今年7月2日,圆明园画家村名誉村长、浙江椒江市人大代表严正学,被北京市的一伙警察殴打与非法监禁4个多小时,造成多处受伤。当他向公安局投诉时,曾有人提出“私了”(又是“私了”)的建议,被他拒绝(据8月6日《南方周末》)。笔者只是不解,为什么有种警察“专整”人大代表“这号子人”,还敢往死里整(我整死你)? 他们有什么权力“取缔”画家? “取缔”一个平民百姓不就更不在话下了吗?

  --摘自1993年11月20日《中国青年报》“若干个为什么”一文(《报刊文摘》11月25日转载)

  我当时的想法也和这位老诗人的推测一样,以为“公正判决”已成定局,在社会广泛关注和舆论不断披露下,也就是诗人说的“在众目睽暌之下使原告变被告的戏法全无可能,结果那些违法者至少会在形式上败诉。”其实,我们都太幼稚了,在中国活了一辈子竟不明白中国社会的现实!

  而诗人的推测 --“中国历史上‘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故事重复过无数次还会重复” --倒是再一次被不幸言中!!

  许多人们想象不到的情节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