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指出的是,中国目前黑色经济活动猖獗,与腐败的政府官员暗中支持甚至直接参予有密切关系。那些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为掠夺对象的黑色经济活动基本上是腐败分子所为,即便是那些走私、黄色经济活动,也有腐败的政府官员支持,前面谈到的惠安县公安局长只是其中一例。就在1996年6月,广东省政协主席郭荣昌在一个公开场合指出,沿海走私为什么屡禁不止,其原因就在于缉私部门出现“护私内鬼”。据有关传媒透露,广东部份地区走私非常猖獗,就在1996年上半年的两个月内,仅湛江就先后组织6次区域性联合打私活动,查获走私案件86宗,案值4,637万元。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林兴胜和康乐书在6月分别带领视察组到惠东、汕尾、陆丰、惠来、湛江、雷州、徐闻等七个市县以及走私严重的甲子、碣石、江洪、企水等九个乡镇港口、码头实地视察,发现问题不少,如走私案主犯、团伙头子未抓获归案,缉私部门出现少数护私者等。[47] 如广东惠东县自1994年12月28日至1995年11月20日,对走私货物罚款放行共16,691车(其中挂军警牌车辆运载10,689车,占总车次的 64%),罚款4,595.7万元,运载走私货物约10.9万吨,货值估算4.4亿元,累计使走私分子逃避关税约2.8亿元。据查,惠东县对走私货物罚款放行,首先是县公安局、县打私办于1994年底、1995年初自行上路设卡、自定标准实行的。对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是失察,而后赞同、支持,并作出某些错误决策,使罚款放行从执法部门的违法行为逐步演变成“工商为主、公安协助、财政监督、打私办协调”的政府行为。一些执法部门的负责人为攫取非法利益,不惜与走私分子内外勾结,搞“假罚款”、“假拍卖”,进行权钱交易,使惠东县一度成为全国的一个走私重点地区。[48] 不少企业也参加了走私活动,1996年6月10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审结广东湛江富力公司走私案,该案走私物品价值达10.4亿元人民币,偷逃关税和增值税达 5.4亿多元。[49]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强辉,因放纵庇护走私,造成国家近亿元的损失,于1996年9月上旬被湛江市委勒令停职检查,同时被立案停职检查或移交司法机关侦查的还有该县打击走私办公室、工商局、公安局、农业银行遂溪支行的负责人等6人,其罪状主要是或与走私犯罪嫌疑人通谋,或为走私活动提供巨额资金(贷款)。[50] 但由于中国政府的反腐败运动只是停留在表面上,腐败官员获益极大,受惩率不到1/6,政府官员参与腐败活动支付的“机会成本”极低,导致海关官员参与走私活动的人数越来越多。自1998年中国开始打击走私活动以来,中国沿海地区的海关关长的倒台更象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接一个。广东茂名海关关长杨洪中、海南三亚海关关长黄贵兴、浙江舟山关长陈立钧、杭州海关关长耿永祥、深圳海关关长赵玉存等人贪污受贿的案件接连曝光,人们才了解中国的万里海关的官员们早已成了走私活动的保驾者。仅在2001年,全国海关系统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0起,303位官员因涉贪污腐败受到处分。[51]
发生于1999年的“湛江特大走私案”,最生动地说明了政府官员在地下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湛江市委、市政府、海关、公安边防、海警、船务代理、商检、港务等一切政府管理部门都参与了这一大案,涉案官员竟多达259人。[52] 号称“共和国第一税案”的汕头、普宁共伪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2万份,虚开金额共约323亿元。这一案件也是在地方政府官员直接参与及指挥下发生的,一些基层政府领导直接指挥财政所长、税务所长为虚假企业服务;有的税务干部,自己开办多家虚假公司,骗税数千万元;在犯罪分子的笔记本上,记录着向海关人员送出的巨额现金数目。中纪委“807”工作组前后检查的1,142户企业中,827户是虚假企业,有虚开和偷骗税问题的占98.33%。[53] 震惊世界的厦门远华走私案被牵扯进去的官员的职务更高,人数更多,参与此案的政府官员有国家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厦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厦门海关、厦门国税局、厦门海事局、厦门商检局、福建边防总队、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官员共达346人,其中厅级以上高官20多人。连中共政府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是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之大,人员之多,案情之复杂,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之严重,触目惊心。”
至此可以说,自80年代以来,黑色经济活动在中国政府的打击中不断成长壮大,其原因就是各级政府官员本人就是黑色经济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与庇护者。这一点再次证明了中国的高度软政权化:官员们获取利益的前提就是破坏国家法律与官员们本应遵循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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