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选举闹剧

 


  媒体的“狂轰滥炸”,不仅使姚/立法名声在外,也使得潜江这个偏居一隅的小城市成为中国最为著名的县级市之一。自从宋朝有潜江这个地名开始,一千多年了,潜江的名气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大过。这个名气,不只是好名,也有坏名。

  “潜江市委市政府那阵子非常狼狈,工作很被动,每天被媒体搞得昏头转向,哭笑不得。”某潜江市退休干部摇头叹息说。

  由于一个市人大代表姚立/法的锱铢必较,导致潜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经常被公众放在姚式“显微镜”下观察、分析。这个“显微镜”用勇气做镜盒,用良心作手柄,用法律作镜片,任何“病菌”都难逃它的“法眼”。

  事实上,“好戏”这才刚刚开了个头。此后的姚立/法和潜江市名气一路飙升,直至“飙”洋过海,处于全国乃至世界舆论风暴的中心。

  董滩事件之后,姚/立法带着他的“姚式显微镜”,开始了更为艰巨的调查──对全市300多个村庄1999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合法与否的大调查。

  据了解,为了搞好1999这次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大规模选举之前两个月,潜江市特意在杨林州村举行了一次示范选举,让其他村都派代表来观摩学习。

  示范选举,顾名思义,就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搞一次具有表率作用的选举。

  种种迹象表明,这次示范选举,做了一次很糟糕的示范。

  杨林州村,当年可谓鼎鼎大名。一天夜里,村民们把镇邪党委书记关进猪笼子里作为人质, 要求镇政府释放因为交不起税而被关起来的村民。这件事,轰动十里八乡。

  为此,潜江市兴师动众的派出了56人组成的工作组长期在该村开展工作。直到示范选举进行的当天,这个庞大的工作组依然没有撤出。

  据姚/立法的调查,这次示范选举“从头到尾”都是假选举。首先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的人选,是由镇政府指定的。这些候选人,以往在夏征等税收工作中打伤过村民。每每提到这几个人,村民个个恨得咬牙切齿;正式选举的时候,领取选票毫无章法。发放选票的人“大方”得很,有的村民一个人就领走好几百张选票

  一系列违法操作之后,镇政府宣布杨林州村的村民选举成功。村民说,“咱村的选举,不是守法的模范,是违法的模范。”

  或许正因为这个示范选举独特的“示范”作用,后来举行的潜江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各种千奇百怪的违法操作层出不穷,演出了一场场选举闹剧。而董滩村的非法选举不过是这场选举闹剧中的一个小插曲。

  比如菜户村在选举的过程中,村支书想让自己的一个亲戚当村主任,所以指定他为村主任的候选人。不料这个亲戚无心政治,而且颇有正义感,选举的时候,他对村民说“请大家不要投我的票,我这个候选人是不合法的。”如梦方醒的村民纷纷弃票而去,选举也便不了了之。

  张金镇的蔡台村,9月28日选举那天,村民蔡宗正等四个人获得法定的当选票数。镇领导因为内定的候选人没有当选上村主任,一气之下把当场应该颁发的当选证书扣住,全部带回镇里去了。第二天,该村新村委会成员在接受镇里的分工的时候,票数最高的村主任人选蔡宗正反而成了副主任。

  熊口镇的瞄场村,选举前后进行了三次。第一次是在9月28号的上午。由于不规范的操作,导致收上来的选票竟然比实际票数多出120张。气愤的村民当场把选举的票箱砸了;第二次是在28号的下午。没有设立选举会场,而是组成六个流动票箱,到各家各户收集选票。选举的结果是只选出了一名村委会副主任,选举无效;第三次选举是在30号。镇邪党委L书记亲自坐镇指挥。L书记对村民说“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咱村就不搞全体村民的选举了,按照每八户一个代表选选就行了。”尽管操作违法,但是镇里一把手发话了,那也只能这么办。选举结果产生后,L书记宣布这次会议产生的村委会试用期3个月。

  再比如园林办事处的马家台村。28号选举的时候,有市驻村选举指导组工作人员和四位市人大代表在现场指导,选举会场也设立在一个特殊的场合──潜江市委邪党校礼堂。

  可是,即便是在这样严肃的选举地点,有如此专业的选举指导,这个村的选举仍然非常“荒谬”。

  市委邪党校礼堂只有五百多个座位,选举的时候,该村弄虚作假,竟然宣称实到选民九百多人。在选民和选票都没有达到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园林办事处的领导宣布所谓的选举结果,并称选举“圆满”成功

  诸如此类的事例,不胜枚举。随着调查的深入,姚/立法发现,全市300多个村庄,一半以上存在乡镇领导操控选举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在姚立/法大面积调查之前,经常有农民举报违法选举的行径,但是,潜江市民政部门“忙”得根本顾不上,置若罔闻。

  2000年2月的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姚/立法提交了《建议撤销市民政局局长的职务》的建议案。姚认为,潜江市村委会选举中大面积的弄虚作假现象与民政局长的工作失职有很大的关系,他大胆的建议:撤销民政局局长的职务。

  这份建议案和农民的举报一样,没人理会。

  两个月后,爆出重大新闻,潜江市荣获了湖北省村民自治模范市的称号。

  “黑旗一夜之间变成了红旗!”姚/立法说。

  在湖北省村民选举经验交流会上,潜江市有关领导这样介绍选举“经验”:

  一是采取了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把宣传发动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组织群众反复学习村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而且为搞好选举工作营造了强大的政治舆论氛围;

  二是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落实了干部承包责任制,出台了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具体指导全市换届选举工作,把握选举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

  三是抽调作风正、思想好、业务熟的人员组成工作组,进驻社会治安差、经济发展慢、群众基础差的村庄,开展选举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为全市的村委会选举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四是组织了两期《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培训班,为选举工作培养了一批骨干力量;

  五是严格依法办事,照章选举,为圆满完成全市选举工作任务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想象一下,经验交流会上,说者“口吐莲花”,听者春光满面,又是一个团结胜利继往开来的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乐中,在热烈的掌声里,潜江市有关领导领走了“省村民自治模范市”的荣誉奖牌。

  “好事”接二连三地到来。不久,潜江市又荣获民政部颁发的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的光荣称号。

  在村民自治方面,潜江这个不断上演“选举闹剧”、挑衅法统的城市,真是挣足了面子,出尽了风头。忽悠了省里不说,连中央也给忽悠了。

  与此同时,非法选举产生的村干部心安理得的继续着他们的“管理”,继续着他们夏征秋征中的野蛮徵税,深受“选举闹剧”之害的村民也继续着自己无望的上访之路。

  而市人大代表姚/立法则不依不饶,向各级政府、各媒体反映潜江的村民自治假象问题。他奔走呼号,言辞激烈,誓与民主的假象决一死战,在潜江市掀起了一股检查民主质量、捍卫法律尊严的护法“风暴”。

  村民自治的事情不是小事,它既是人民的事,也是国家的事和历史的事。对村民自治的关注,对农村民主质量的热心,对法治的孜孜以求,最终使姚立/法成为中国最为著名的市级人大代表。

  在舆论的压力下,2000年下半年,潜江市民政局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承认潜江市在换届选举中存在诸多不合法的现象。这份调查报告说:

  由于诸多原因,我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后还有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21个村存在一些问题。其中,选举无效的两个村;选举缺额未及时补选的两个村

  上述问题的出现,从客观上讲,是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深入,以至基层邪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对如何选举、调配村委会干部的法律法规还不甚明了;从主观上讲,是我们有些乡镇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喜欢搞长官意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所致。

  今年以来,由于上述问题的引发的上访案件不少造成了基层的不稳定,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造成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增多。

  这份官方调查报告所罗列的事实,把曾经四处宣扬的选举经验否定得干乾净净,字字句句都是扇在虚报政绩的官员们脸上的一记记耳光。

  但是,认错归认错,除了董滩村等少数几个村庄外,大部份村庄的非法选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

  对此,有人分析说,大概因为法统事小,面子事大吧。

  姚/立法说,根据他的调查,潜江市村民自治的假象不仅表现在选举过程中,也表现在选举之后。一些民主选举的村官,被乡镇领导随意非法撤换,构成了自治假象的另一道“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