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我的发言,我做主

 

  1999年1月17日,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如期召开。

  1月,阳光稀薄,正是南方最寒冷的季节。人们穿着厚厚的冬装,跺着长着冻疮的脚,诅咒阴冷潮湿的天气,渴望春天的到来。

  17日早晨七点多钟,潜江市的章华大道上,急促的警笛声突然响起来了,街道上的行人和车辆不由自主地开始避让。

  可以想象,行人中一定有挑着菜筐的农妇、牵着孙子小手的老大爷、背著书包正准备去上学的学生和挺着大肚子的孕妇

  人们看见端坐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车队来了。前面是警车开道,后面跟着一长溜至少十多辆小轿车,再后面是几辆豪华的中巴车。这个浩浩荡荡的车队呼啸而过,腾起一阵阵烟尘,绿灯行,红灯也行。

  在注目礼中,车队经过了一条条标语横幅“向人大代表学习致敬,祝人大代表身体健康!” 然后,径直开进了市委市政府的大院,开到潜江市人民大会堂的门前。会议将在这里召开。

  就在车队开进市委市政府大门的同时,姚/立法骑着自行车的身影出现了。他没有搭乘威风的两会专车。

  姚立/法说,他的家住在市委市政府大院的斜对面,骑自行车比较方便。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羞于搭乘这样的特权车队,因为老百姓对此早就有意见了。

  两会特权车现象,不只是潜江,全国各地都一样。

  2004年,东北的一个网民发帖子质问“为什么总是让百姓为两会车队让道?开两会究竟是为民还是扰民?这些人大代表究竟代表谁?”

  2005年,一个北京的网民在网上发帖子表示自己的不满:“某日看新闻,殃视的播音员还说,对社会车辆的放行时间由以前的30秒增加到40秒!是一种进步!我靠,这是什么事儿啊!广本、奥迪、奔奔等各色高档车停满了一大片,估计有五十多辆车。这到底是开人大会?还是开车展会?”

  百姓不满的嘟囔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偶尔有那么一两个城市取消了警车给两会车队开道的做法,新闻媒体说这是中国两会的“崭新风尚”。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在嘹亮的《国歌》声中,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开幕。会场庄严、肃穆,就和人们在电视屏幕上见到的一模一样。

  在审议《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时候,姚立法发现了问题。

  办法规定“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长的候选人,主席团各提一人,如果没有1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的新的候选人,或者联合提名人要求撤回提名以及新提名的候选人不接受提名,可以进行等额选举。”

  姚/立法认为,这个选举办法与国家相关法律的精神是相违背的。办法中额外增加的“撤回提名、不接受提名”等等字样,给了一些想方设法干预选举的人以机会和理由。大多数情况下,“撤回提名和不接受提名”并不是自愿的,而是被领导强迫的,可是,办法对此却毫无界定。

  这个选举办法,既给干预者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也给干预者提供了一个合法干预的理由。

  所以,在审议选举办法的时候,姚坚决表示反对,强烈要求去掉“撤回提名、不接受提名”等等字样,以保证选举中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有史以来第一次,潜江市人民大会堂里,庄严肃穆的人大会上,有个人大代表毫不犹豫的站起来,说“我反对”。

  别看“我反对”三个字写在纸上很简单,甚至小学生都会写。但是,一个人要在这样严肃的政治场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声把这几个字说出来,还是很需要勇气的。为什么?因为你不是在反对一个人红绿搭配的着装,你是在反对一部地方法规,反对一级组织的重大决定。

  听到“我反对”这句话,会场内所有人的目光同时“唰”的集中到了姚/立法的身上。目光很复杂,有难以置信,有紧张,有认同,也有疑惑。从这些目光中,你甚至能感觉到个别代表正倒吸一口凉气。

  从地势略高的主席台往下看去,黑压压一片坐着的人群中,身高还不到1米7的姚立/法,应该很不显眼。如果不仔细辨认,很难看得出他始终是站着说话。可是,这个小个子生就一幅大嗓门,所以,他发言的时候,每句话都象是有个“重锤”砸在会场的每个角落。

  当姚/立法大声表示反对的时候,会场内响起了试探性的、犹犹豫豫的几声掌声。也许是受这几声掌声的感染,全场突然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据说,距离主席台越远的地方,掌声越热烈。

  掌声过后,原本沉寂的会场明显活泛了起来。一些始终紧绷着面部神经的代表,表情逐渐变得生动了。 会场上竟然能断断续续的听见一些小声的讨论声;一些从走进会场那一刻起就枯坐着的人大代表,开始活动自己的脖子和腰

  大会的执行主席咳嗽两声,说话了:“姚代表,我们这么做一是按照惯例,二是和省里的选举办法保持一致。”

  姚/立法据理力争:“难道为了和省里保持一致,就可以违背国家的法律规定吗?”

  “嘿嘿这个”执行主席的话里透出了几分尴尬,顿了顿,继续说,“潜江有句土话,挨级领导。得一级一级往上来,市里怎么能越过省里的规定呢?”

  争辩没有结果。大会继续进行。

  执行主席说:“对《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表示赞成的代表,请举手。”

  话音刚落,会场呼啦啦地举起了一片如森林般的手臂。手臂举得很整齐,也似乎很坚定。让人无法分辨,为姚立法的发言鼓掌和举手赞成,这两种行为,究竟哪一种更能体现代表们真正的心意。

  执行主席说“对选举办法表示弃权的代表请举手”。

  没有人举手。

  执行主席说“对选举办法表示反对的代表请举手。”

  大家再一次把目光投向了姚/立法,姚立/法举起了自己的手臂。

  表决的结果是,1票反对,0票弃权,317票赞成。《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以绝对压倒多数的赞成票通过。

  据姚/立法说,在他做人大代表的五年时间里,几乎每年开会,每一项表决,都是这样的结果:除他之外的所有人大代表无一例外的都投赞成票。

  根据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有权提出议案、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对议案、报告和重大事项进行表决。为了让人大代表们在履行权利的过程中,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法律还专门作出规定,人大代表们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受法律保护。

  这么说,好像有些拗口。通俗点讲,也就是,人大代表们在人大会议上说任何话都没关系,法律会保障他“信口开河”甚至“胆大妄为”地发表见解的权利。

  可是,即便有了这样的保障,潜江市很多人大代表仍然只赞成不反对。这种现象,很耐人寻味。

  如果一个人大代表在任何问题上都表态赞成,那么意味着他在任何问题上都没有自己的主见,也意味着在太多的事情上,他很随便,很人云亦云。

  实际上,不只是潜江,翻开全国各个级别的人大会议的纪录,人大代表在表决过程中,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简直就是凤毛麟角。

  1986年,北大教授赵宝煦先生在《中国法制报》上发表文章称,一部份代表将其代表职务看作是“邪党和国家对自己的信任”,将参加人大会议看作是政治荣誉。出于感激和报答的心情,他们只会“举举手、鼓鼓掌”。

  2005年,某省一个人大代表接受《学习时报》采访时说,据他了解,几年来,人大会上始终一言不发的人大代表占40%左右。也就是说,40%以上的人大代表是“代而不表”。

  有人说,与投票表决一项决议相比较,某些人大代表似乎更关心自己的孩子能否考上名牌学校,住房的面积有多大,自家的冰箱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

  一些观察家认为,苟且和懦弱使得某些人大代表不仅丧失了政治勇气,而且也丢掉了最起码的责任心。所以,对每一项决议,他们都随波逐流地投赞成票。

  以我个人不太成熟的观点来看,我更愿意这样理解“永远赞成”和“代而不表”的行为。我以为,这既是人大代表无法超越这个特定时代的一种特定行为,也是他们在复杂微妙的社会转型期的一种无奈和无力之举。

  能够超越这个时代,超然于社会转型期种种潜规则之上的人大代表,少之又少。所以,一旦“反对票”、“弃权票”这样惊世骇俗的凤毛麟角出现,立即会成为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民众关注的对象。

  2001年,审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的时候,绝大多数的人大代表一反常态,没有投赞成票,而是投反对票。法院的工作报告未能通过。这件事情,被媒体和宪法学家们认为是“中国民主政治和宪政建设中的标志性事件”。

  当年,姚/立法的反对票就是这凤毛麟角中一枚闪光的鳞片。这枚鳞片改写了潜江市人大会议代表们光“点头”不“摇头”的历史,也第一次彰显了潜江市人大代表的独立气质。

  随后,在潜江市老百姓不厌其烦、津津有味儿、口耳相传的故事里,姚立法竟然被描绘成了一个力战群儒、天不怕地不怕的“孤胆英雄”。

  “其他人大代表都投赞成票,你即便投反对票,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于事无补。这么做还有意义吗?”我问姚立/法。

  “我改变不了什么,但是我至少可以保证自己的一票表达的是真实的意愿。”

  “大家都赞成,只有你一个人反对,是否怀疑过自己的决定可能是错误的。”

  “我投反对票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每一次都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或许是由于姚/立法在第一次人大会议上的独特表现,或许纯属巧合,从潜江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开始,他的座位每次都被安排在最后一排比较靠边的一个位置。

  每当大会执行主席说,反对的代表请举手,姚/立法所处的那个偏僻角落,总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后来,潜江民间有传闻说,每次召开人大会议前,相关领导总要嘱咐工作人员“这个问题,你们要琢磨琢磨,想想人大代表姚/立法可能会问什么问题。针对他可能提出的问题,想些应对措施。”

  我没有刻意向有关领导求证这个传闻的真实性,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因为,这至少表明,潜江市的某些领导开始重视和在意一个人大代表的意见了。

  这,终归是一件好事。也算是一种进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