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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探索反腐败的道路


  关于腐败和反腐败的问题,这是1988年形势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个问题,如何把反腐败、廉政建设的问题作为一个契机,把改革开放推向深入,而不是被反改革的人作为借口恢复旧体制,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前面已经提到过,1988年春节我在广州看到一些材料,在改革开放中发生了不少权钱交易这类事。不能说这是改革开放带来的,但也应该承认,这同经济转型时的环境有关系,不能回避这个问题。当时我提出“经济要繁荣,政府要廉洁”。认为解决腐败问题非常重要,不注意会给反对改革的人一种口实,人民群众也不满意,后果很严重。鉴于这是新形势下产生的,解决这个问题不能用老办法。首先要研究清楚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才能有效解决问题。比如香港这个地方,六十年代以前腐败非常严重,执法部门很腐败。七十年代搞了一个廉政公署,有个电视片叫《廉政风暴》。 这以后腐败的情况就好多了。这是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发生的,后来文官、警察素质提高了,相应的工资待遇也提高了,情况就变了,现在的香港警察同过去大不相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也有类似情况,开始发展市场经济就会出现钱权交易。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制的健全,民主制度的建立,情况就好了。东盟国家就有类似情 况。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在解决腐败问题上应该搞得好些。现在搞市场经济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干净,但无论如何不能使腐败泛滥。这个基本的想法要着手研究。1989年1月,香港《大公报》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好像是《试析大陆的腐败》。这篇文章倒是对大陆的腐败作了一些系统的研究。我专门把它转给鲍彤,并写了几句话,说这是一篇专门研究腐败的文章,我觉得我们很需要组织一个小组专门对腐败问题进行研究、剖析,提出自己的对策,写出有说服力的文章。这反映了我当时的思想,认为这个问题要系统研究,把它弄清楚,才能提出解决的办法。用老的办法是不行的。如果为了防止腐败放弃改革开放,因噎废食,再回到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不行。像解放初三反五反的办法,用杀几个人来解决问题,也不行。

  这种腐败是在经济体制转型、社会转型过程中发生的。一方面过去旧体制削弱了、破碎了,但新的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就产生了这个问题。所以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根本上是必须进一步进行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譬如权钱交易,现在经济搞活了,有了商品经济,有了市场,许多企业、单位要参与市场竞争,但权力却仍然垄断在政府部门手里。就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转轨,还保留了很多计划经济时代的东西。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如果能得到掌权机关的照顾,就能以不平等的条件与别人竞争而获取暴利。又譬如通过一些主管部门把计划内物资变为计划外物资,即用计划价格从物资部门取得商品,以市场价格出售,就可以获得很大的利 润。再如谁如果能得到批件,出口某些产品或进口某些商品,他们利用这个差价就能获得暴利。在上述情况下,官商勾结,金钱权利交易,使一些部门、单位以不平等竞争牟取暴利,它就可以拿出一部分来进行贿赂。所以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深入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府能下放、应下放的权力尽量下放,进一步解决权力垄断和权力集中问题。这样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的土壤就减少了。这类的问题根本上要从改革中解决。

  还有制度化问题。商品经济需要有相应的制度。税务所、公安派出所、银行营业所等等,各种各样的基层执法单位,如果办事规则公开,办事结果公布,提高办事透明度,使人民知道,那么徇私舞弊的现象就会减少。譬如说黑龙江有个地方,那里银行的农业贷款每年公布,贷给谁,收回多少,大家都知道。这样就得到人民的监督,让人民参与。办事愈不公开,愈容易作弊。反腐败应该在制度方面建设。当时北京市东城区在这方面有些措施我很有兴趣。还有河北的一个县,也很受人民拥护。

  反腐败从根本上说,还必须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工业化国家在发展初期往往贪污盛行。一方面是经济高速发展,另方面政治权力高度集中,官员行为得不到监督。没有舆论监督,执政党没有监督,官员很容易腐败。随着民主政治的建设,政治多元化,广大人民的参与,实行舆论监督,情况会逐步得到改变。像东盟一些国家情况就是这样,台湾地区也类似。随着经济基础变化,上层建筑也相应改革,政治建设要跟上去,主要是解决透明度和人民监督问题。这里面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司法独立的问题、法治的问题。市场经济、商品经济必须是法治化的,法律保证的,法律规范的。如果法律不健全,或者执法不能独立,各种干扰不能排除,那也很难办。这里有个法制建设的问题,有个司法独立的问题,党政不能随便干预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当时的书记处会议上我都提到了。

  以上就是我当时对反腐败问题的考虑。中心意思一是要重视,二是不能用老办法来解决,只能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我在1988年3月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上对反腐败有过详细论述。“六四”以后李鹏他们在批判我的时候,说我讲改革开放腐败是不可避免的,是必然的;说我对腐败采取放任态度。这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事实是1988年反腐败在我脑子里占着很重要的位置,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1988年3月十三届二中全会、6月政治局会议,我都讲了反腐败问题。在这期间我还开过多次座谈会,专门听取基层的经验。我是在积极探索反腐败的问题,想找到一条真正解决腐败问题的道路。我说过工业化国家在发展商品经济初期往往发生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在解决腐败问题上比他们做得好。李鹏他们断章取义作为我的一条罪状,真是毫无道理。

  现在看来,时至今日这个问题依然存在。如何对这个问题做科学的分析,弄清产生的原因,正确认识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央。我还是认为,这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和我们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一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秩序是连在一起的。包括法制建设、干部制度、公务员制度等等都是不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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