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原始积累完成对中国社会的深远影响

 

  从普遍情况来看,中国当代的原始积累过程主要发生于城市经济系统里,而不是在农村经济系统里。这种情况主要是两个条件所决定:一是中国的农村并非国有资产集中之地,农村的主要财富是土地,当年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采取按人头平均的方式分配给农户,有权者能做的手脚充其量是给自己分好地,却不能直接侵吞。加之现行的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模式又阻隔了土地向少数人手里集中,使兼并者无从措手。二是中国农村社会的流动性很小,至今仍然保持着聚族而居的生活模式,即便是在乡镇企业高度发达的农村,其人际关系也相对稳定,所谓“集体资产”和农民们的关系比较接近,公共财富的掌权者必须考虑自己及家庭成员在本乡本土的形像和生存问题,不可能大面积出现城市经济系统中那种“富了住持穷了庙”,捞得盘满钵满后走人的局面。在此情况下,农村虽也有普遍的贪污腐败行为发生,但农村基层干部掠夺农民的方式和城市有较大区别,引发的矛盾冲突表现形式也不一样。这一点将在本书第九章“社会控制类型的多元化及其发展趋势”中谈到。

  城市经济系统是国有经济的重地,所谓国有资产的产权其实是完全虚置的。名义上的财产“主人”──人民其实对财产毫无处置权利。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必须采取个人负责制,这就意味着国有资产人格化,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和代表者的企业官员,手中既然持有对国有资产的支配权力,其分配的砝码自然就会向自己这方面倾斜。从中国当代原始积累的过程来看,其始点在于企业承包制的推行,这一举措无异于打开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闸门,从此以后,中国开始了国有资产萎缩和私人资本膨胀的过程。早在80年代中期,社会舆论就己忧心忡忡地指出了指出分配机制有于企业承包者这一事实。[40]

  除此之外,一些部门的政府官员拥有对社会资源的配置权,也特别有利于他们开展各种寻租活动。中国自1949年以后,社会资源高度集中在政府手中,所有的社会资源都由政府配置。而近年来的经济改革是变计划经济体制为市场经济体制,本质上也就是改变社会资源配置方式。但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必须有一个过渡时期。在这一过渡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模式是集权政治和模拟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体,存在许多体制方面的巨大漏洞,这种情况决定了谁掌握资源或者资源的配置权,谁就能在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中处于有利地位。所以从本质上来说,中国当代原始积累的特徵及其掠夺对象和方式,是由中国现行的经济体制本身决定的。对于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作的各类社会管理者而言,要在市场经济中创造财富是件非常陌生和艰苦的事情,但是把手伸进“人民财产”这只自己充当看守人的口袋里获取财富,却几乎是举手之劳。在如此巨大的财富诱惑力面前,任何道德法则的作用几乎为零。中国当代原始积累过程中寻租活动之猖獗,其体制根源就在这里。

  中国当代的原始积累是在短短十余年中以世界罕见的速度完成的,其积累速度之快、时间之短,全世界都极其罕见。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个别国没有的特点:由于这场原始积累是以国有资产为掠夺对象,是特权阶层和贪官污吏这些社会管理者以各种方式巧取豪夺自己看守的社会财富,使之从国库“和平”转移到私囊,不是用 “火和剑”完成的,因之也就少了一点赤裸裸的暴力和血腥味,至于其贪婪无耻和不道德的程度比之于世界各国却毫不逊色。

  世界历史上后发展国家曾面对两次力度非常强的挑战,亦即面临两次生存危机和两次发展机遇,第一次是19世纪中叶以来欧美等国对亚、非、拉国家的入侵,这一次机遇除了日本之外,其它的国家均未抓住,因此使自己沦为欧美诸国的殖民地。第二次是“二战”以后,面对这一次百年难遇的机会,各民族国家都选择了自己的发展道路,成功程度各有不同。严格地说,中国直到1949年为止,所谓资本的原始积累还处在一种未终结状态。而此后中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虽说存在资源的巨大浪费和效率低下这双重毛病,但在集中社会资源的能力方面却为市场经济体制所远远不及。所以在改革前的中国,一切社会资源都集中在政府手中,全体中国人都是真正意义上的无产者。长期的计划经济使人创造财富的才能严重萎缩,社会成员一无所有,这就决定了中国的经济改革只能以国有资产私有化的形式进行原始积累,舍此之外别无他途。既然不能通过政策对国有资产进行名正言顺的瓜分──这在中国根本没有可操作性,既得不到政治上的事前认同,又得不到舆论上赞成 ──就只能以这种极大地消耗社会资源的方式进行。对中国来说,这是历史宿命,无可规避。

  对于私营经济与中产阶级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中国知识界曾对他们抱有太多的美好幻想。按照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一部份集海盗式智慧与生存能力于一体的有产阶级,在获得经济地位之后,由于不满足于低下的政治地位,于是采用各种方式,通过金钱的力量对政治施加影响,最直接的举动就是要求获得政治权力。这种情况有利于打破权力一元化格局,从而造成社会权力多元化的局面。因为从本质上讲,国家的权力是政权的权力,而社会的权力是财富的权力。政权的权力体现为不平等,财富的权力体现为平等。只要政府不能控制经济资源,就不能再任意用政权的权力干预财富的权力(即用超经济权力干预经济权力)。欧美国家的历史经验确实证明一点:社会只要除了政治权力之外还有经济权力的存在,两种权力之间就会存在互相制衡和互相监督的可能。这种格局无论如何比权力一元化的格局有利于社会进步和人性的解放。但这种幻想到90年代后期完全破灭了。中国有良心的知识精英必须面对这样的现实:与中国的资本原始积累这一过程相伴行的是制度性腐败已经渗透到整个社会,红包文化泛滥,特权经济横行,金权政治肆虐,随着基层政权的流氓化,中国社会正在迅速黑社会化。笔者认为,在没有发生中断社会发展进程的大事件(比如革命)的条件下,中国当代资本原始积累形成的财富占有格局将对中国未来的权力格局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

  中国的原始积累过程表明,中国的私营资本无论从其生存、发展来看,都与中国政治体制、中国政府以及政府官员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两者是“皮”与“毛”的关系。伴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中国并没有产生权力多元化的格局。由于政府权力并未从经济领域退位,中国社会成员之间常利用各自掌握的资源,在违反和抵制法规的基础上,为一已私利进行权钱交换,在这种以权钱交易为主要特徵的“软政权”模式下,很容易形成各种分利集团,而这种分利集团事实上于90年代中后期已经形成。政治、经济两大利益集团的成员利用自己垄断的各种资源,通过种种寻租活动获取非法利益,而这些寻租活动又必然导致国家进一步软政权化。到90年代后期,中国的经济利益集团已经有足够的能力“俘获国家”(State Capture)。不少利益集团通过腐败等方式直接影响政府决策部门,用类似于“点菜”的方式向国家购买对其产权的个人化保护。1999年以后政府政策明显向利益集团倾斜,如电讯产业、房地产、汽车等行业政策的制订,都是这些利益集团向政府部门进行了大量寻租活动的结果。中国政府虽然也时不时地提出反腐败口号,但事实上面对软政权化和分利集团这两大陷阱的相互作用而无能为力。虽然人们寄希望于中国政府能以全民利益为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但事实上中国政府不可能进行人们希望的民主政治改革,因为他们不可能让自己失去攫取财富的手段与工具。失去毛泽东时代的意识形态约束以后,中国政府只能用经济利益将官员们凝聚起来,而目前的中国政治制度正好最大限度保证了政治利益集团攫取利益的需要。

  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政府作了一系列政治策略上的调整,一是迅速加强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的联盟,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理论与让私人资本家入党,正好为这两大利益集团的结合开辟了一条制度通道,使得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们可以最大限度地依靠现行政治制度获利。二是对知识精英采取了打压与收买并行的策略。对那些对现行政治持批评态度的知识精英,采取严厉的打压措施,从断绝其生存来源直至动用安全部门实施监控,逮捕,或者迫使他们逃至海外,以消除其在国内的影响;对于那些愿意合作的知识精英,政府则给予各种荣衔与待遇,提高工资,发放各种津贴、补助等,以换取这些知识精英对政府的合作。

  事实证明,中国的经济改革的成果已经完全被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集团所吞噬,今后中国的权力格局将是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共同分享政权,依附于这两大集团的知识精英也能从中分得一小杯羹,而广大中下层人民则被排斥在这一过程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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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钱老大”:在中国的民间话语里,“老大”是指最高权威,比如一个单位的一把手,人称“老大”。江泽民在全国人民那里,是最大的“老大”。“钱老大”指称银行,是因为许多人需要贷款,银行可以决定贷款给谁,也可以拒绝贷款给谁,大家都有求于银行,银行因此特别“威风”,故此被称之为 “钱老大”。

  [1]阎健宏系贵州省委书记的妻子,其案件详细情形国内不少报刊均有报导,最早的长篇报导见于《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1月26日。王建业一案自 1994年起深圳各报均反复报导,1995年12月28日王建业被判处死刑后,《深圳法制报》自12月28日~30日以三大版连续报导详细披露了此案。

  [2]历年反贪数据详见第四章表4~1。

  [3]《深圳商报》1995年1月19日,《深圳法制报》1995年1月21日。

  [4]《法制日报》,1995年3月21日。

  [5]见1995年1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二人的判决书,以及次日深圳各报新闻。

  [6]《法制日报》1996年1 月23日。

  [7]《南方周末》1996年10月25日:“一个金融‘独立王国’的内幕”。

  [8]《财经》1999年第11期。

  [9]《财经》2002年第9期。

  [10]此事全国不少报刊均有报导。大致经过如下:赵国利任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时,一身而任三职:既是公安分局副局长,又是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人,还是该公安分局创办的“海发公司”的法人代表。他贪污的手段主要是利用受让、转让开发区的废虾池和盐池土地,填开空白发票,在所辖范围内任意以“借款”名义索贿等等。赵的官职不大,本也不是掌握资源分配大权的部门,但从赵一案可看出,中国当前的腐败到了何种可怕的程度。(原载南京《周末》报,题为“250天内鲸吞2,019万元,警界第一蛀虫受审”;转载于《深圳法制报》1996年10月6日。

  [11]《中国市场经济报》1996年1月10 日:“遏制企业‘一把手’犯罪刻不容缓”。《辽宁法制报》载,广州市1982年至1989年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贪污受贿案件76%发生在企业,1992年至1994年,贪污受贿案占企业发生的全部案件的70%。社会上为群众最不满的公款消费现象,有80%示来自企业。据武汉、大连、石家庄市400多家高档娱乐场所调查,有60 %的公款消费者是来自企业。(转摘自《深圳法制报》1996年1月10日)《上海法制报》报导,上海徐汇区检察院1995年1至11月立案侦查的85件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生在企事业所办的“三产”企业的案件,占了总数的60%以上。犯罪主体多为“三产”负责人或掌管权力的财务人员,房地产业和科技开发业为多发地带。(转摘自《深圳法制报》1996年1月10 日)

  [12]《深圳晚报》1995年3月31日。

  [13]郭东风、刘兆彬文:“国有资产流失惊人 产权改革刻不容缓”;“国有资产流失种种”。

  [14]《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7月26日。

  [15]《南方周末》(1995年12月8日)载,据全国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放得最开的深圳市有关方面的统计,1994年深圳市6 家试点企业的总经理年薪收入,最高者为126,168元,其中基本工资为51,228元,效益工资为74,940元。年薪最低的总经理的效益工资为负13,692元,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如果按同年深圳市社会平均工资每月881元计算,这些国企负责人的年薪收入是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依此推理,在内地那些工资差距远没有深圳这么大的地方,这些吃“阿公饭”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凭“阳光收入”积聚起这么多的财富,进入“富豪型”家庭实非易事,更何况“金融资产”只不过是他们形式多样化的财富形态之一。

  [16]沈太福一案国内有多家传媒进行报导,牵涉到的人物既有新闻界,还有原国家科委副主任李效时。这一案件详情见中央纪委办公厅编写的《正义与邪恶──惩治腐败最新大案要案查处纪实》,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1月出版。

  [17]见《南方周末》1995年12月1日:“三十二亿集资案大骗局”;《粤港信息日报》1995年12月1日;《深圳晚报》1996年1月14日。此案不仅以它的数额之巨引人注目,还因卷入这一案件的高官有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和首钢总经理之子、总经理助理周北方而闻名。

  [18]见《中篇小说选刊》1995年第6 期上王泽群写的“作品后记”,以及2002年以来发生的仰融、杨斌、周正毅案件。

  [19]《报刊文摘》(1996年8月19日)文:“香港与内地执法人员勾结,跨境贪污案有上升趋势”。

  [20]《远东经济评论》2002年1月31日,David Murphy:“谁抢劫了中国银行”。

  [21]《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7月26日。

  [22]《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4月19日。

  [23]《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 5月15日,杨宜勇:“收入差距为何拉大”。

  [24]《南风窗》2002年4月下。

  [25]《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1月6日。

  [26]《中国统计年鉴2000》第409页。

  [27]《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1月6日。又:据《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6月12日载:“截止见报日,湖北省襄阳县137户私企摘掉了‘红帽子 ’,重新办理了注册登记。”这种戴着‘红帽子’的挂靠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有许多,1995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受理的600多家经济案件中有一半涉及挂靠。这些挂靠企业只有在严重亏损时其主管部门要负法律连带责任时,才会提出产权问题。

  [28]新华社消息,转引自《世界日报》2001年8月4日D5版。

  [29]新华社1996年7月3日电,国家财政部部长刘仲藜1996年7月3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的1995年中央决算报告。

  [30]《粤港信息日报》1996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统计数据。

  [31]《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996年二季度金融统计资料。

  [32]《经济日报》2001年3月23日。

  [33]新华社北京2001年1月18日电。

  [34]《改革》1996年第5期,王军:“中国资本流出的总量和结构分析”。

  [35]英国《金融时报》1996年12月27日:“中国成为世界资本的重要来源”,转摘自《参考消息》1997年1月8日。

  [36]多维新闻社2001年5月30日电。

  [37]“四部委联手,重拳打击中国资本恶性‘中转’外逃”,《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2月19日。

  [38]《改革》1996年第5期,王军:“中国资本流出的总量和结构分析”。

  [39]“四部委联手,重拳打击中国资本恶性‘中转’外逃”,《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2月19日。

  [40]国防大学图书馆编:《教学研究资料》(政治版)1989年11月1日,“关于社会分配不公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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