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当上人大代表后,姚/立法的生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忙乱之中。由于对教师工资拖欠问题的穷追不舍和救灾款截流的秉公调查,姚立/法赢得选民的信任,声名大振。
从早到晚,姚/立法家里的电话响个不停,大多数是选民打来的。姚妻说,每天早上一睁开眼睛,电话就响了;晚上睡得迷迷糊糊,电话还在响。
姚立法不在家或者忙不过来的时候,姚妻便充当起忠实的接线员,将电话内容记下。这样的记事本,日积月累,已经有十来本了。
选民们不仅给姚立法打电话,还给他写信。
一个姓熊的教师在信中说:
黑市教师是1990年市教委为解决教师子女就业问题,承诺我们进入师范学习三年,合格毕业后安排工作,并解决工资待遇的教师子女。
我是第一批黑市教师,至今工作了五、六个年头,工资分文没有我已经三十岁了,每月连自己都养不起,谈何成家。借钱上班,真是苦不堪言
姚老师,您是大家的朋友,是我市杰出的人大代表。您正在为老师的工资而奔走,请您也帮帮我们这些无助的人吧。
选民们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为此,五年来,姚/立法提交了五十个与教师权益相关的建议案。这意味着,平均每周,他都会提交一份和教师权益相关的建议案,他当之无愧的成了“建议案大王”。
2000年,姚提交了《关于荆江化工厂向全市教职工借钱已超期,应该及时还钱的议案》等建议案;
2001年,姚提交了《关于将持有聘书且聘期未到的民师辞退应给予赔偿的建议》等建议案;
2002年,姚提交了《关于落实国办发[2001]14号文件精神的建议》、《关于落实810名“民转公”教师待遇的意见》等建议案;
2003年,提交了《关于规范学校领导岗位的建议案》《关于市实小民主理财应规范的建议》等建议案
教育系统内,哪里有不公,哪里有不平,哪里有拖欠工资的现象,就一定能听到人大代表姚立法的“嚷嚷”。 教育系统有那么多的市人大代表,给人的印象,好像只有他一个人忙前跑后,就他的意见最多,也最大。
如果问题没有解决,姚/立法会不断的嚷嚷,声音很大,声嘶力竭,恨不得全世界都能听见。 事实上,几年后,通过媒体的宣传,他为民请命的声音的确传到了全世界。
50多个建议案!每一个建议案的调查、核实、起草和追踪解决,姚/立法都必须亲力亲为。这些庞杂的工作,耗去了他绝大部份时间。停薪留职后,他一直依靠经营液化气的微薄收入过日子。代表工作的超常忙碌,使他不得不麻烦七八十岁的老母亲帮助自己料理生意。
不只是为选民的事情,五年的代表生涯中,他常常身不由己地去“多管闲事”,常常为一些和自己、和选民毫不相干的事情打抱不平,并惹“祸”上身。这是后话。
从姚/立法家出来,走大概60米,是潜江长途汽车站。这是一个小商小贩云集的地方。
每天,天刚蒙蒙亮,小生意便开始了。
卖茶叶蛋的大娘早就把便携小炉子的火升起来了,茶叶蛋“咕嘟咕嘟”的煮着,发出诱人的香味。每个茶叶蛋五毛钱,大娘辛苦一天,也许能挣个一二十元。
有人拉着大板车叫卖水果;有的孩子在车辆之间穿梭着叫卖报纸;有的妇女兜售小商品;有人推销香烟;有人给旅店拉生意;有人支起了早餐摊,热情的请过往的乘客尝尝自家的豆腐脑
这些人大多有着黝黑的脸,骨节粗大、适合劳动的手,穿着廉价而整洁的衣裳。他们之中有些是下岗工人,有些是来自农村的乡下人。
他们是无照经营者,对每一个乘客笑脸相迎,小心的经营着自己的卑微生活。车站因为他们而喧哗、热闹、温暖,也因为他们而变得拥挤、肮脏、杂乱。
突然间,几个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出现了。
“你,有照(执照)吗?”城管口气强硬地问卖茶叶蛋的大娘。
“没有”大娘怯怯的, 象个知错的孩子,声音蚊子一样大。
“交罚款吧。15元。”城管说
收钱后,城管拿出几张票,问大娘“要发票吗?”见大娘摇头,随手就把票给撕了。撕得粉碎,随风一扔,纷纷扬扬落了一地。
城管收的是占道费,老百姓称作买路钱。就是说,这个地方按照规定不可以摆摊设点,你如果要摆摊设点,就得交占道费。买路钱交了,违章经营变成“合法”经营了。在这里,城市管理简化成了“收费”二字。
也有不识相拒绝交钱的小商贩。
城管一声令下,小商贩的板车立刻被掀翻了,水果撒了一地,圆圆的苹果滚得到处都是。随后,大板车被扔进了城管的车里。再然后,小商贩不顾一切地朝汽车扑过去。他想抢回自己的大板车,抢回自己的生活。
在旁人看来,仅仅为了一辆大板车和几个苹果,这个卖水果的男人又哭又闹,简直把一个男人的尊严和脸面丢尽了。 可是没有了大板车和苹果,孩子就没法上学了,家里没米下锅了,还要尊严、脸面干什么用?
这一幕,1998年前后,经常发生在姚立法家门口的这个车站外,也经常发生在全国各个中小城市和乡村。
这样一个毫无尊严、羞耻感的小商贩,伤心绝望,蹲在马路边失声痛哭的情景,无论大江南北,你我都曾经看到、听到过。
看到这一幕,有人习以为常;有人麻木;有人觉得本该如此;有人不屑;有人看热闹;有人摇头;有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有人愤怒,并为之拍案而起。
姚/立法拍案而起:“城管太过份了,看不下去了。”
通过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姚得知,潜江市城管部门根本就没有罚款的权利。他们这样做纯属违法行政。
细心的姚将城管撕碎的票据一张张捡起来,拿回家,用浆糊粘好。之后,他发现,这些票据都没有加盖公章,既不是发票,也不是收据,几乎就是一张张白条。
为什么收了钱后,城管不开具正规的发票?这笔不明不白的钱最终到了谁的手里?会不会被某些谋私利的人独吞瓜分了?为一笔违法的费用,把小商贩们逼得哭爹喊娘,是否是野蛮执法?
姚/立法决定为这些小商贩鸣不平。
虽然,姚立/法是教育选区的人大代表,他的主要职责是反映本系统选民的呼声。为这些小商贩呼吁,并不能为他赢得哪怕一张选票。但是,即便吃力不讨好,他照样认认真真。
1999年5月,姚立法写了一个建议案《关于城建执法队员在执法中裁票不规范的情况反映》,质疑城管的野蛮执法,也质疑城管的乱收费问题。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组织人大代表的活动,并为代表履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姚将建议案交到潜江市人大常委会。
见到姚,某工作人员说“天哪!姚代表,怎么又是你?你过去交的教师建议案,还堆在桌上没处理完。你又交来了。我们每天忙你一个人的事情都忙不完。”
这是姚立法当选人大代表的第六个月。这半年里,他前前后后一共交了十多个建议案。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姚几乎每周,有时候甚至每天,都要去“麻烦”市人大常委会。
“你怎么一天到晚给政府添麻烦?我们人大代表应该给政府帮忙,而不是添乱。”某工作人员教育姚。
“请政府解决老百姓的问题,怎么能说是给政府添乱呢?”姚很生气地反驳。
某工作人员想了一个折衷的办法,“你自己去找市建委,听听他们什么意见。”
按照《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后,一般不直接参与问题的处理,建议案应该由人大常委会监督处理。
姚/立法说,因为潜江市人大常委会某些工作人员总是做“甩手掌柜”,“逼”得他不得不一次次超越法定的权限,亲自追问、参与各种问题的处理。
走出市人大,心灰意冷的姚立/法来到市建委的办公大楼。
峰回路转。市建委主任听说来访者是人大代表姚立法,非常客气,当即吩咐某科长配合姚代表的工作。
姚说,在所有的市局级单位领导里,市建委主任应该算是比较开明、友善的一个。
并不是每次“运气”都这么好。一次,姚曾经找到市公安局某负责人。当时,该负责人捶着桌子厉声威胁:“你就是姚立法?我们早就想抓你了!你是人大代表又怎么样?”
公安局某负责人的粗暴,显然与《代表法》中规定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履行职务。”的精神相违背。但是,在一些地方,一个科级、处级干部的权力大过一部《代表法》,甚至大过《宪法》,是稀松平常的一件事情。
10月份,市建委对姚的建议案作出回复。
姚/立法代表: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建执法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的《关于城建执法队员在执法中裁票不规范》的情况反映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上述问题,我委特安排管理科孟长江同志对此事进行调查,确认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并作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成园林建管所,对当班带队领导李志民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体监察队员会议上进行检讨。
二、针对这一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所主要领导对此事监督教育不力,经委领导研究决定,已于9月8日对该领导班子做出了调整。(所长被撤职)
回复中,没有涉及到敏感的“占道费”去向问题。据姚/立法介绍,从反映问题到做出处理并回复代表,前后经历了5个月的时间。在他五年来所提交的187个建议案中,这已经是效率最高、速度最快、态度最诚恳的一个回复。
此后,在汽车站,城管部门再也没来收过所谓的“占道费”了。
经过这件事情,姚/立法成了汽车站小商小贩的朋友。小商贩们这才知道,原来这个每天路过、穿着和他们差不多的好心人,是个市人大代表。这是他们第一次对一个人大代表有了直观的感性认识。以往,在他们的印象中,人大代表是那种坐在高档小车里的领导干部,吃得好,穿得好,有一份收入很好的工作,和他们这些穷人没什么关系的。
对于绝大多数小商贩而言,在一个市人大代表和一个好人之间划上等号,是一种非常奇妙、惊喜的心理感受。大家高兴地奔走相告:潜江出了一个专为老百姓说话的人大代表──姚代表。
此后,每当姚/立法从汽车站门口经过,一些小商贩会问候一句:“姚代表,忙呢?吃饭了没有?”
和过去一样,一年到头,姚立/法依然很少买水果吃,价格太贵了。至多夏天西瓜便宜到两三毛钱一斤的时候,才会偶尔买些西瓜降降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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