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寻找出路--1 税费改革第一人 

 公元一九八九年,建国四十周年之际,安徽电视台录制了一部名叫《土地·人·乐园》的电视专题片,片中有这样一段解说词:

  “大包干的实行,使农业摆脱了令人焦虑的困境,但也把农业置于这样一个十字路口上:土地承包后向哪里去,如何再进一步发展生产力?”

  这部荣获了全国电视文艺专题片节目展播一等奖的片子提出了问题,却并没有道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时实行大包干已经十多年了,安徽的农村确实处在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整个中国的农村无疑也都处在这样一个十字路口上!

  人们期待着中国农村出现第二次飞跃,中国农民渴望再一次笑起来。可是,农村中不断加深的各种矛盾和出现的新问题,让人焦虑不安: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其实,就在那部电视片播放的一年之前,就在安徽,在与安徽电视台近在咫尺的省政府办公厅的调研室里,已经有人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人就是高级农艺师,后来被誉为“中国税费改革第一人”的何开荫。

  这是一个有着坎坷经历的男人。他长得有些特别,很瘦,清癯的脸上,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有着一只高耸的鼻子,和一双仿佛每时每刻都陷入在思考中的眼睛。这是一个爱较真,敢说实话,又爱关心国家大事的知识分子。因为这种特殊的性格,一九五七年,还是北京农业大学的学生,他就被打成了“右派”,发配到了北大荒一个几近蛮荒的青年农场,在那里一呆就是二十年。后来,右派改正了,四十三岁的何开荫终于回到了安徽省天长县的家乡。本来,他完全可以过安稳的日子,但是随之而来的中国农村的伟大改革又一次点燃了他的激情,加上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是他的老领导,又比较爱关心国家大事,喜欢思考社会热点问题,当王业美全国第一个拍板在来安县搞起“包产到户”时,他就紧随王业美,走到了农村改革的第一线;以后又追随积极支持凤阳县小岗村搞起“大包干”的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冒死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的“大包干”在全国赢得成功,王郁昭作为那场改革的功臣,出任了安徽省省长,随后也就把他调进了省政府办公厅。一个农业科研技术干部,跑到行政机关能干什么呢?打那他就开始了宏观农业政策的研究工作。

  说来也巧。一九八八年十月,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民日报社等几个部门,发起了一次“中国农村十年改革理论研讨会”。这时,王郁昭已出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中心副主任,由他所在部门牵头搞起的这样一次理论研讨会,自然忘不了他十分欣赏的老部下何开荫。王郁昭让他的秘书崔传义专门把论文征集函,直接给何开荫寄了过去。

  何开荫收到征稿函,感到十分兴奋。于是他紧张地行动起来。他找到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室的金进和朱文根,还有在农科院作物研究所工作的妻子顾咸信,四个人一道,进行了一番深入的调查研究。

  也就是从那一年的春天开始,中国出现了汹涌澎湃的“民工潮”。“民工潮”的出现,使何开荫敏感地意识到,种田已经入不敷出,农民的收入增加趋缓,出现了负增长,而农民的负担却与日俱增,新的矛盾不断产生,又缺少必要的改革措施,各种各样的矛盾越积越多,已经严重地阻碍着中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还因为大包干十年到期了,农民担心耕地不再是自己的,那种世世代代生死相依的土地情结没有了,纷纷涌向城市去寻找新的生活出路,且不说出现了土地的大面积抛荒,留在农村中的,因为多是老人、妇女和小孩,造成粮食的大减产,农村工作更是徘徊不前。

  何开荫想,要找准中国农村第二步改革的突破口,首先就必须闹清出现的这些新的矛盾。

  到底有哪些新矛盾呢?综合四人调查研究的结果,何开荫认为大致可以归纳为:

  一、承包耕地所有权、使用权与产权的矛盾;

  二、农产品价格与价值相背离的矛盾;

  三、城乡二元结构与经济一体化的矛盾;

  四、小生产与大市场,粮食的买难与卖难交替循环的矛盾;

  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与负担不断加重的矛盾;

  六、封闭的社区结构与大开放大流通的矛盾;

  七、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矛盾;

  八、相对贫穷与共同富裕的矛盾;

  九、生产力水平低下与科学技术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

  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不同步的矛盾。

  当然,还可以梳理出一些别的矛盾并列举出它们的具体内容。不过他认为,归根到底,还是计划经济旧体制向市场经济新体制转轨时期难以避免的磨擦与碰撞所引发出的必然现象。

  要解决以上矛盾,就必须拿出各项相应的改革措施。

  当时,由于小岗村大包干精神的影响,安徽省学术界的思想还是相当活跃的。何开荫在下面调研时发现,各级党委政府中都出现了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又敢干事的领导干部,他们已经针对农村中出现的各种新矛盾,分别进行了不同内容的改革尝试。

  那段时间,何开荫变得异常地亢奋。在认真分析了其他几位同志下去调查研究的情况以后,何开荫觉得,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就是土地的永久承包,给农民一个长期的使用权;其次就是必须改革农业税费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

  当他把自己深思熟虑的这一切变成文字之后,一篇很有见地的论文便已经完成。他把它定名为:《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出路何在?》,然后寄往北京。

  因为这篇文章,何开荫开始踏上了农村第二次改革的研究之路,尽管这条路上布满了荆棘和泥泞,但他却一直没有回头。

  何开荫撰写的这篇论文引起了中央政研工作高层官员的重视,还在那次征稿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论文。但是,他没有想到,不久,一些极“左”思想的再度抬头,有一股否定农业大包干的思潮正在各地涌动,发现这一点,他感到吃惊不小。他正费尽心机地研究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呢,有人竟连第一次改革的成果也要一笔抹煞!

  何开荫心重如铅。他想,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十亿人口,就有八亿农民,农业的状况如何,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历来事关重大,团结和依靠广大农民应当是我们党的政策的出发点,但长期以来,我们已经欠农民太多;尽管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涉及到中国深层的政治经济体制问题,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可是,重新审视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地步!

  一种报效祖国献身农业的欲望使得他热血奔涌。

  于是他坐了下来,旗帜鲜明地写了篇针对否定“大包干”思潮的文章:《建议实行耕地永久承包,给农民长期使用权》。

  他建议:“我们宜及时采取一个大的动作,这就是对耕地的所有制进行一次改革,将土地一律收归国家所有。国土国有,理所应当。同时把耕地的所有权(田底权)与使用权(田面权)彻底分离,实行永久承包制,即在现有承包地的基础上签订契约,长期承包给农民耕种,并对零散土地进行适当的串换调整,使每户的承包地集中连片。而且,使用权可以继承,也允许转让,但转让决不是出卖,只是在土地管理部门鉴证下收回该地块的农田基建投资和相应的承包权益。如果耕地依然归集体所有,让农民上缴各种农业税,就有违法理;由于耕地是国家的,农民向国家承包耕地,那么,农民向国家纳粮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他认为农业税征实的具体办法应该是:“以近三年到五年的年均耕地亩产计征,收百分之十的公粮直到本世纪末不变,增产也不增税,以刺激农民增产的积极性,以后每十年签订一次契约合同。考虑到农村干部的补贴工资和各项提留极不规范,农民普遍反感,叫喊负担过重,我们不妨把农村各项提留负担与公粮合并在一起征收,加征百分之五,也就是征收耕地亩产的百分之十五,一并作为公粮和提留,原有的农业税金和各项提留负担就都没有了,乡村干部补贴工资和各项提留,由公粮的三分之一按定购价款返还乡财政统一使用。从此以后,任何人无权再向农民摊派或征收一分钱,这样,农民的权益就有了法律保障,获得了相当于法人的地位。”

  他认为,走好这两步棋,全盘即活。这样做,非但激活了农村经济,农民不堪重负的局面也将得到根本遏制。

  他提出“农业税征实”的税费改革方案,是作了大量调查研究的。他甚至花了大量时间,认真研究了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三次税费改革。

  唐代推行的“两税法”可以说是首开中国费改税的先河。“两税法”把混乱繁杂的税种归并为户税和地税两种。收费全部改为正税,一同并入两税之中。集中了征收时间,一年分夏、秋两次,这样就改变了“科敛之名凡数百”以及老百姓“旬输月送无休息”的状况,中央统一控制了税费征收大权,又明文规定官吏不得在“两税外加敛一钱”,否则,同样要以贪赃枉法论罪。

  明代的“一条鞭法”是继唐代“两税法”后又一次较大的税费改革。它是把徭役、田赋和各种杂费并为田赋一种,以田亩为对象,一次征收,征课的田赋一律折合成银两交纳,而且,不再由地方的“里长”、“粮长”办理征收管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后解缴国库;并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允许农民照章纳税并拒纳所列税目以外的杂派。这种“一条鞭法”化繁为简,税费合一,有效地限制了地方政府越权收费和地方官吏巧取豪夺的腐败行为,稳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中央财政的收入。

  清初雍正皇帝采纳了“火耗归公”的税费改革,将暗取改为明收,各省统一了税率和征收数额,由省统一征取,州、县代收,提解布政司库,地方官僚不得另外私派;原来由地方坐收坐支的火耗银,改为统一上缴国库,然后再由中央下拨一部分银两作为地方官吏的养廉银和地方行政开支的“补助”,同时实行查核和督察,严厉肃贪,打击地方官吏任意摊派的行为。“火耗归公”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非但使一向归地方支配的耗羡收入也牢牢控制在中央财政手中,整饬了吏治,减轻了老百姓负担,而且使得国家库存银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加到六千多万两。

  纵观中国几千年历史,农民种地交皇粮都是天经地义的事。解放后,中国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耕地无偿地分给农民耕种,但“皇粮”也还是要缴的。建国之后相当长的时间,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公粮实物税。

  何开荫认为,恢复农业实物税国家可以用无偿征收的公粮供应城镇居民的平价口粮,卸掉财政补贴的沉重包袱,同时彻底开放粮食市场,让农民从发展商品粮生产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他把自己设想的这种具体办法,简化为一句话:统一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

  这样,他就把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同第一步改革作了有机地联系,使用了同一句话。他甚至把第二步改革也称作“第二次大包干”。他认为,这恰恰是对当年“大包干”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为进一步说明他的这种设想的可行性,何开荫还算了几笔账。

  “以安徽为例。安徽全省年产粮食约五百亿斤,按总产量的百分之十五收取地租,可无偿得到租粮七十五亿斤,而现在每年的定购任务为七十一亿斤,加议转平部分同样为七十五亿斤;如按耕地面积计征,全省六千五百万亩耕地,除去贫困地区暂时核免田赋外,至少可有五千万亩耕地收取地租,全省平均每亩收一百五十斤(南北不同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可有差别),则五千万亩耕地同样可收地租粮七十五亿斤,保证了正常的需要。这样做,不但可使省财政卸去每年粮食补贴十二三个亿的沉重包袱,而且以无偿取得的田赋粮按现在的平价供应非农人口,多少还可以取得一点收入,一来一去,对国家的好处就大了。”

  “再从全国来看。全国每年粮食总产量约八千亿斤,按总产的百分之十五收取田赋粮国家可得公粮一千二百亿斤;若按田亩计征,全国十六亿亩耕地,去掉贫困地区的四亿亩暂不计征,还有十二亿亩耕地,平均每亩收一百斤公粮(各省各地区自当有别),同样可收公粮一千二百亿斤。而目前国家每年定购不过一千亿斤,还不容易收上来。如实行租赁制度,国家每年就能掌握一千二百亿斤粮食,并且都是无偿获得的,用它去供应全国非农人口,总比现在的一千亿斤宽裕得多。”

  何开荫算罢了安徽省和全国的大账,回头又替农民算了几笔细账。

  “那么,农民向国家交纳无偿实物田赋粮是否会减少了收入呢?结论是正好相反。以安徽省人均产粮最多、定购任务最重的天长县为例,天长县农民人均耕地一点九三亩,产粮两千五百斤,人均定购任务六百一十斤,按提价后每斤稻谷两角两分两厘钱计算,就可得一百三十五元四角二分;假如每亩向国家无偿交纳地租粮二百斤,人均应无偿交粮三百八十六斤,则原先定购的六百一十斤中余下两百二十四斤可以卖议价,按目前集市贸易价每斤五角五分计算(市场价高时曾达每斤七角),就可卖得一百二十三元两角,比原先的定购价款少收十二元两角两分,可是,人均两千斤粮食中,去掉这六百一十斤,每个农民手里还有一千八百九十斤,至少尚可拿出一千斤卖议价,得款五百五十元;若按规定,余粮必须以每斤三角五分的限价卖给粮食部门,只能得三百五十元,农民余粮卖议价可多收入二百元,补足定购部分少得的十二元两角两分,每个农村人口可从议价粮中净增收益一百八十七元七角八分。这就是说,取消粮食定购,彻底放开粮食市场和价格,天长县每个农村人口向国家无偿交纳田赋粮后,多余的粮食自由进入市场,农民得到的好处很大。”

  当然,天长县产粮多,是个突出的典型,对其他县农民是否也合算呢?

  何开荫便又以定远县为例,算了一下细账,即便像定远县这样落后地区,也是能够多收入三千五百万元的。

  这些,还是明账,是明摆着的,也都是可以用数字计算出来的。他指出,特别是实行了“什一税”法,不再向农民额外收取别的任何税费,又明确了耕地的长期使用权,农民自然会提高种粮的积极性,舍得增加投入,进而去努力提高土地的生产率与商品率,农民打的粮食愈多,就得益愈大。

  至于实行税费改革和耕地永久承包制的优越性,何开荫一下子就归纳出十二条。诸如:“国家收回了耕地所有权,使用权长期归承包农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再滥占耕地,如果再有人征用耕地,除经过批准外,还必须解决该地块承包户的生活出路,同时每年要交纳相当于该地块应交公粮款的耕地占用税,这样,就能有效地控制耕地的减少;农民自己占地建房或养鱼挖塘,烧窑建厂,每年照样要交纳规定的公粮数量,这样,农民也自会十分珍惜耕地。”诸如:“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任何人无权再向农民征收一分钱,就能有效地刹住乱摊派乱收费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乡村干部不再伸手向农民要钱,工资补贴及提留等一应费用由公粮中返还乡政府,干部的任务就只是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只服务,作贡献,不向农民伸手索取,自然会极大地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

  当然,这种改革牵涉面广,必然会触动一些部门的利益,何开荫在文章最后又写道:“这就需要国务院出面进行协调,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并且,“建议国家先在一省或数省选择不同类型的县作为试点,进行探索。”

  文章写好以后,何开荫决定仍然把它寄给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因为,那儿是中央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最高研究部门,况且,兼任这两个部门要职的王郁昭,是他最熟悉的老领导。

  他先给北京打了一个电话。

  不打则已,这一打,他差不多吃了一惊。原来,一九八九年以后,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就已被撤销;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也降格为农业部的一个下属部门。就是说,属于党中央、国务院这样高规格、高层次的农村政策与农村发展的研究机构已经不复存在!

  王郁昭还在电话里告诉他:北京有人正组织文章,准备对他上次应征获奖的那篇论文进行批判呢。

  何开荫更是吃惊不小。

  这次的文章,不仅把上次那篇论文的有些观点作了更充分地阐述与论证,其设想之大胆无疑也走得更远了。既然有人已经要组织批判那篇论文,这个文章还能再寄吗?

  如果要寄,又该寄到哪里呢?

  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没有了,直属国务院的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也放到了农业部,可他这篇文章涉及到的那许多设想又岂能是农业部就可以解决的?

  何开荫一时犯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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