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二三事(选)
郑超麟
郑超麟在他的《刘少奇二三事》中说:“后来,一九二七年在武汉,湖北省总工会名义上是以向忠发为主席,事实上也是刘少奇主持的。那时我也在武汉,而且任湖北省委宣传部长,可是连刘少奇的面也未见过,因为省总工会不是湖北省委管的,是中央直接管的(或是汉口市委管的)。‘文化大革命’中,那位干部要我证明在‘七一五’以前,刘少奇就被国民党逮捕而叛变,我只能回答说:据我所知,‘七一五’分共以前武汉并未捕人。想不到后来给刘少奇平反时,我这句话竟被引为证据,证明刘少奇不是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