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职工运动汇报时的谈话

1949年4月

要生产而裁减工人,一定要允许,这对工人当然是死活问题,但对资本家也是死活问题。但为了维持生产,应保障资本家有裁减工人的权利,同时,工人死活问题也应照顾,可由政府办失业救济,发救济贫,按工龄长短分若干级,与农村有联系的只做一年工的不能救济,应分开一股失业人员与公教人员、小摊贩等与正规工人的失业。工今三至五年者救济。经费可以由资本家中抽救济捐,出入口收敛济税,经费存银行,谁失业就救济谁,发一半工资。这就是社会救济由社会负担,不是由单个资本家负担。资本家是新兴的、进步的,产业是宝贵的,要好好地保护,一件事搞不好就会损害他。"

(《刘少奇同志天津讲话》,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资料室1980年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