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口问题:古老的祭坛

 

  但是将眼光放长一点,就会认识到人口问题确实是中国社会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在杜润琼的法庭辨护词中,她一再声称自己杀人是“为国家,为人民”,是因为这个国家“不正当”,到处充斥着腐败与犯罪,而罪恶的总根源则是人口太多,常规方式无法控制,她需以杀人方式控制人口,以便活着的人能够过好生活。这种辨护的危险性在于其似是而非,很容易诱使素质低下的人相信并跟随。说这种信念错误,是因为在人类社会,任何人都不拥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说它“似是”,是因为中国人口确实太多,很多问题都是由此而产生。

  在《人口:中国的悬剑》一书中,笔者谈的主要是历史,但其针对的却是现实,是成书时的中国现实和历史的对话。自写完那部书以后,我很少再谈中国人口问题。这倒也不完全是因为我个人兴趣转换到“国情研究”所致。而是因为我觉得人口问题对中国社会现在及未来的恶劣影响己无须讨论,除了那些浑浑噩噩、毫无社会责任感的人们之外,控制人口增长的紧迫性应己达成朝野共识。

  但是,不谈论并不等于不再关注这个问题。事实上我一直在观察中国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消化天文数字般的过剩劳动力,以及作为生育主体的农村人口的总体生育行为。因为我总有种预感:只要中华民族的大多数人不改变落后陈腐的生育习惯,我们最后必将受到大自然非常惨厉的报复。在人口问题这个古老的祭坛上面,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安定,以及文明和进步的积累,总是作为祭品摆在那里。

  人口压力造成的环境污染已不容忽视。(此处删去一段)在保护环境的长远利益和快速脱贫二者之间,不少农村选择了后者,对环境开始了掠夺性的使用。以淮河流域为例,该河流全长1,000公里,流域面积270,000平方公里,流经河南、安徽、山东、江苏四省。两岸农村为了发展经济,开办了不少用石灰法、硷法和亚铵法制浆等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小型造纸厂。就是这条河流,每年要接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23亿吨,按国家地面水环境标准,干支流总长约3,000公里的河段,已丧失使用功能。环保专家警告,如再不采取果断措施,5年以后,这条河将不再有任何用处。淮河儿女们终于受到了自己短视所造成的惩罚:从 1995年9月份以来,由于降水稀少,大量工业废水滞留于淮河,饱受污染的淮河水质迅速恶化,居住在淮河流域两岸的人饮用水发生严重困难。在一些乡镇造纸厂的周围,农田颗粒无收。数百公里的颍河,早已变成黑水河,两岸的农村耕牛大量死亡,不少人被硫化氢臭气熏瞎了眼睛,还有不少人患胃溃疡致死。[52] 贵州西部地区为了脱贫,用最原始的土法炼矿,从赫章到威宁的76公里的路上,就有6,000多个炼铅锌的炉子,直接威胁到不远的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土法炼焦、炼硫的结果是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炼炉四周一片赤黄,基岩裸露,土都随着雨水流走,只剩下惨白的石头和腐烂的树根,象原子弹爆炸后的遗迹。另一个结果是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气体,周围的农民大都患上了呼吸道疾病。[53] 这种以污染环境、毁弃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为代价“脱贫”的事,不独在贵州发生,全国各地都有。据统计,由于大气污染,农村地区居民死亡的首位原因是呼吸道疾病,1995年的死亡率为169.38/10万人,占死亡总数的26.38%;农村恶性肿瘤的死亡率逐年上升,由1991年的101.00/10万人上升到1995年的111.43/10万人,占死亡总数的比例上升到17.25%,成为农村居民第二位的死因。[54] 就这样,农民生育过多使自己陷入了这样一个经济“怪圈”:越生越穷,越穷越生,为了快速“脱贫”又对环境掠夺性使用,最后使自己丧失基本生存条件。(此处删去一段)

  中国的生态污染绝不止上述几个事例,只要阅读国家环保总局每年的年度报告,对中国的生态污染现状就会产生触目惊心之感。据世界银行测算,中国空气和水污染造成的损失要占到当年GDP的8%;中科院测算,环境污染使中国发展成本比世界平均水平高7%,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占到GDP的15%。 [55]

  中国国家环保局副局长潘岳曾公开说,由于广大西部和生态脆弱地区难于承载现有人口,全国22个省市需要迁出1.86亿人,而能够接纳人口的广东、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浙江、福建、黑龙江、海南等省市最多只能接纳3,000万人。届时全国将有1.5亿人口沦为生态难民。[56]

  在中国目前这种二元经济结构下,城市现代经济部门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非常有限,乡镇企业在这方面己尽了最大努力。从下列数据可以窥测到这方面工作的艰巨性:中国现有农村劳动力4.2亿,预计90年代中后期农村劳动力年平均增长2.07%,每年新增劳动力达920万;如果按1993年的基数计算,到20世纪末,农村劳动力将达到51,081.6万,到2010年预计会达到62,696.7万--这还不包括那些漏统部份,即生活在城市边缘、数量庞大的“超生游击队”每年生育出来的人口。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己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其人数并不因经济的扩张而有所减少。有数据为证:从80年代改革之初到现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从1.3亿增至现在的1.6亿,生产能力的扩张远远赶不上人口规模的扩张,农村低素质剩余劳动力几乎呈无限供给趋势。天文数字般的庞大人口不管怎样,都必将成为社会危机的潜伏点。

  目前中国人口问题的障碍点是在农村,而不是在城市。因为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绝大多数城市人口有相当大的约束力,而且己有不少城市人己意识到生育问题和生活质量的密切关系。但在广大农村,多生多育的古老生育文化还支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尤其是近年来各地农村宗法组织的复兴,更是使中国那种 “多生多育”的传统生育文化得到了“实践”意义上的支持:家庭在家族中的地位依赖于家中男人多,家族在农村中的社会地位更是首先由人口数量(主要是男人数量)来决定。在这种社会背景涵盖下,即便是家中一贫如洗的农民,其生育积极性也决不比富裕家庭逊色。中国人口的总规模就在这种毫无理智的生育惯性下继续扩大。那些体现人类关怀弱者精神的“希望工程”,其救助对象绝大多数都生长于贫穷而多育的农村家庭。这些家庭陷在 “越穷越生,越生越穷”那种自封闭生育怪圈里,压根儿不用考虑生育行为的社会后果和后代的教育费用--他们计算“生育成本”非常简单:有口饭吃就行。但社会出于人道主义,又必须救助这些家庭,使他们的后代享有人的基本权利,接受起码限度的教育。从马尔萨斯的《人口论》直到罗马俱乐部的报告《增长的极限》,人类一切有关人口和资源的忧虑,以及有关人口危机的种种讨论,离他们显得非常遥远。控制人口在他们看来,只不过是政府的口号和知识分子的大惊小怪罢了。由于农村基层干部将计划生育作为罚款的手段,所以农民对中国政府最直接的抱怨之一是计划生育。

  应对过剩人口的所有对策都不是根本性的治本之策,只能说是聊胜于无的补救措施。如将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作为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注重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等等。说这些措施聊胜于无,是因为这些措施展拓余地都己不大。比如城镇化和工业化,在高潮时期都还赶不上新增人口的需要,更遑论今后平缓发展时期。

  枯燥的数字所显示出来的问题,远远不如实际情况那般触目惊心。谁都知道,目前中国劳动者地位低下,其根源就在于劳动力市场的极度倾斜。在劳动者绝对供过于求的今天,即便是《劳动法》的颁布,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劳动者的处境。更可怕的是如前文所述,不少盲目流入大城市而又无法在这些城市里找到栖身之地的盲流,常常铤而走险,结成一个个以偷盗、抢劫、卖淫、拐卖人口、逼良为娼、贩运毒品的次生社会集团。这些集团无所不为,无恶不作,成为威胁城市安全的毒瘤。各大中城市的外来人口聚集地,往往是各种犯罪行为的集中发生地。这些处于社会边缘的人群和他们的后代,附生在城市边缘,他们和现代文明虽然只有一步之隔,但可能永远也无法跨越这一步,进入现代文明。他们不能为现代文明创造多少有积极意义的东西,但他们的堕落,却还要社会为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

  必须再强调这样一个事实:和其它任何危机相比,人口危机才是人类社会一种深刻的内生危机,即令中国没有通胀、腐败、收入分配不均等所有令人头痛的问题,仅仅是解决天文数字般人口的生存,社会也得殚精竭虑,穷于应付。我甚至不敢想象,这样一个充满流民的社会,一旦失去强有力的社会管理,会陷入一种怎样可怕的暴戾之中?这个充满了流氓无产者意识的杜润琼,由于能量还不够大, 其“理论体系”构筑也不完备,故此死在她毒药下的冤魂还只有18个,倘若她能提高自己的档次,再利用“巫术”之类去“启民”,向一班流氓无产者灌输“为办好国家”的人拥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的“文革式”信念,这个社会将会怎样?其情景之可怖,己有被杜润琼毒杀的18条生命和中毒的160多人,及数千被毒死的牲畜摆在面前,实在令人不敢想象再有这样的场面出现。

  借用当年马尔萨斯在《人口原理》中所说的那名著名的话:“虽然人类制度似乎是人类许多不幸的明显的突出的原因,其实,这些制度与自然法则(即人口增殖)所引起的根深蒂固的罪恶原因相比,只是轻微而且浮飘的东西。”如今中国虽已到了这种人满为患的地步,却也不能因此就贱视人的生命。在人口和环境这个方程中,中国更不能期望单靠技术上的解决方法使自己摆脱这种恶性循环,还必须依赖教育来提高人的素质。杜润琼事件的启示是:所谓道德教育再也不能依靠单纯高唱“利他主义”高调,或者简单的遵纪守法,应当唤醒每一个人的良知。社会良知已经是中国社会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除此之外,中国已没有别的防线可守。不过必须强调的是,这道防线还必须与强有力的正义制度相结合,也就是说中国必须建立一个能够降低社会不满情绪、能够体现人类公平正义原则的社会制度,否则前景堪虞。

  对中国来说,当前和今后全部问题的关键不仅仅只是民族的生存,而是要避免让中国人在毫无价值的状态中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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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劳动年龄人口扣除从业人口即为失业人口。按照这个口径计算,2000年中国失业人口为1亿,失业率为12.4%;但是要注意两点:第一,中国政府刻意用数字游戏掩盖真实失业人口数据,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城镇就业人口中,包括一部分未在任何行业或机构就业的隐蔽失业人口(即下岗待岗人员),这个数据1999 年为5,438万,2000年为6,286万,如果把这6,286万隐蔽失业人口计入失业总数,2000年中国的失业率至少为20.2%,全国失业人口总数在1.63亿以上。第二,由于国家统计局将未充分就业的农民计入就业人口,所以如此计算的失业率仍然是低估的。

  [1]陈锋:“正北丰村调查”,载《岭南文化时报》1998年11月20日。

  [2]《半月谈.内部版》1998年12月。

  [3]“四川人口“黑洞”触目惊心”,《深圳商报》2000年7月14日A9版。

  [4]“农村,不可忽视的支撑点”,《中华工商时报》2000年7月25日。

  [5]新华社记者黄全权:“六问当前就业形势:1400万的就业缺口如何填补?”新华社消息,2004年09月06日。注:这里的1,400万指的是城市人口的就业,并不包括农村。

  [6]“全国政协常委陈清华认为,农民工政治待遇亟待提高”,《新京报》www.thebeijingnews.com ,2005年3月13日 。

  [7]“只有2.5亿农民工养老保险立法,才能发展和谐社会”,http://media.163.com,2005年2月25日,原文载于《南方周末》。

  [8]《财经》杂志,2001年第10期。

  [9]《中国青年报》2001年11月21日。

  [10]《粤港信息日报》1994年12月29日。

  [11]《中国统计年鉴》(1997~2001)

  [12]“我国居民收入六大差距,10%居民占有45%城市财富”,新华网,2005年6月17日,www.XINHUANET.com。

  [13]“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新问题”,《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3月30日第8版。

  [14]《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5月24日。

  [15]《劳动内参》1997年4月第41页。

  [16]朱敏:“非公有企业女工调查报告”,《北京社会科学》1998年4月。

  [17]深圳商报·深圳周末》1998年9月27日。

  [18]《中国合作新报》1999年6月21日。

  [19]“我国职业灾害概况和对策”,《劳动安全与健康》1996年1月号。

  [20]《劳动保护》1997年6月:“1996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21]“矿业法与矿难”,中国选举网,2005年3月25日,http://www.chinaelections.com/。

  [22]《南风窗》2002年6月上,“解密南丹人祸”。

  [23]《法制日报》(北京)2001年1月17日。

  [24]《羊城晚报·新闻周刊》1999年5月20日~5月26日:“生命的哀号”。

  [25]新华社北京2001年4月9日电,载《深圳法制报》2001年4月10日第4版。

  [26]《中华工商时报》1999年3月17日A7版。

  [27]《劳动安全与健康》2000年1月:“来自乡镇企业的警报”。

  [28]《劳动与争议》1999年第5期第17页:“1999年劳动争议处理情况分析”。

  [29]《新华文摘》2000年6月号。

  [30]均见于《南方都市报》2001年1月6日A07版。

  [31]《金华日报》2001年2月19日第1版。

  [32]《周末》1999年3月12日第3版。

  [33]“民工维权成本调查:追讨1千亿欠薪需3千亿成本”,《中国青年报》2005年6月9日。

  [34]《羊城晚报·新闻周刊》1998年10月22日~10月28日,第2版。

  [35]《南方都市报》2000年1月17日17版。

  [36]《南方都市报》2001年3月25日A06版。

  [37]《羊城晚报·新闻周刊》1999年6月,总第130期。

  [38]孙覆海:“深圳部分外来劳务工劳动安全状况堪忧”,《工人日报》,1999年3月31日。

  [39]《南方都市报》2001年6月9日,A18版。

  [40]《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6月3日第3版:“乡镇煤矿为何事故频发”;《中国矿业报》1998年12月2日:“腐败:小煤窑之根”。

  [41]据1996年、2000年与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报告。

  [42]《南方周末》2001年4月19日。

  [43]《粤港信息日报》1996年5月18日。

  [44]《粤港信息日报》1996年5月18日。

  [45]《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4月29日。

  [46]余文东:“致命的欲壑--对深圳市涉娼凶杀案件的调查分析”,《深圳法制报》1996年1月10日。

  [47]见1996年6月《深圳特区报》、《深圳法制报》及深圳电视台等传媒的连续报导。

  [48]孙晶岩:《中国女子监狱调查手记》,作家出版社2002年出版。

  [49]《深圳商报》1996年6月16日。

  [50]《粤港信息日报》1996年8月24日:“风尘女子碎尸案”。

  [51]《深圳特区报》1996年11月19日:“女性犯罪比例上升案情趋重,粤妇联女法官共商对策”。

  [52]《法制日报》1996年4月22日,《南方周末》1996年4月12日。

  [53]《南方周末》1996年8月23日:“脱贫的代价”。

  [54]《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6月5日:“1995环境公告发布:污染从城市流向农村”。

  [55]“中国生态的盛世危言 ”,《南风窗》2005年2月(下)。

  [56]“中国生态的盛世危言 ”,《南风窗》2005年2月(下)。

 


 
阅读提示:双击鼠标左键滚屏,单击停止。                     作者说明:此为2006年9月德国汉堡研究所出版的德文版翻译所据的最后修改稿            献给关心中国命运的读者                       阅读提示:双击鼠标左键滚屏,单击停止。                        作者说明:此为2006年9月德国汉堡研究所出版的德文版翻译所据的最后修改稿     献给关心中国命运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