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出狱之后
病危中口述的三件事情
1984年12月,我从延庆监狱出来,是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出来的。
前面说过,在北大受迟群、谢静宜的迫害,受工宣队军宣队的审查监禁,让我的身体落下许多毛病。在关押期间,我得过多发性血栓塞性静脉炎;在江西鲤鱼洲参加劳动,赤脚在冰碴和泥泞中挑担,修堤坝,我把腰摔坏了,腰椎第四节严重错位,医生诊断说,错位达1.8,其全值为3,错位了一大半了。后来,在七处监狱和延庆监狱,我也生过几次病,两次住医院,一次腿疼我的腿疼,大夫一直查不出病因来,后来才知道,还是因为腰椎受损伤之故还有一次得了心脏病,几乎要死掉了。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
我住医院报病危是在1984年2月,因为心脏病发作,被送进公安医院治疗。病情非常严重。我的女儿玲子从上海到北京来,在医院陪护我。虽然身体状况极差,但是,我的头脑仍然很清楚。我在病床上口述了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几件事情,由玲子笔录,并在每一份材料上签了我的名字。我的意图很明显,万一不治,留下这些材料,也可以澄清这些事实,还自己以清白。
其一:
1.1967年3、4月左右,曾在机场一次接见外宾时,我亲手交给邓颖超同志揭发林彪、江青一伙反周总理的材料,主要内容是“007密件”,诬陷周总理要搞政变。
2.1967年5月1日,或者是“十一”(记不清楚了),在一次宴会上,我亲手交给周总理的秘书一份揭发林、江一伙阴谋诬陷周总理的材料,主要内容是诬陷周总理“4.12”事变前后和蒋介石的关系,还有揭发林、江其它问题的材料,现在已经记不清了。
3.周恩来总理接到了我给他揭发林江一伙的材料以后,向毛主席写了一份报告,说明了林江正在搞他,并引用了我交给他的材料。毛泽东主席有一个批示:“这一些情况,请党进行查看,党中央的档案也请党询问邓颖超同志进行核实。”
1984年2月10日
玲子记录
聂元梓于病中(手迹)
其二: 口述补充以上情况。
1.1966年底(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周恩来总理经康生指示我,将北京大学经济系助教杨勋以群众扭送的方式送到公安部门口,由公安部出面接收。杨勋的罪名是“反革命”。“主要罪行”是攻击江青,并怀疑有其它问题。同时指示让群众抄杨勋的家。我遵照指示按时办理了这件事。次日,周恩来总理以为我没有办,又叫康生找我到钓鱼台。康生责问我为什么没有遵照总理的指示办这件事。我向康生讲述了已经遵办和抄家的情况,没有抄到什么东西。人已经扭送到公安部。康生当即打电话给谢富治,问收到杨勋的情况是否确实。谢富治说收到了,已经在押。康生又当即给总理要了电话,转告总理,谢富治已经收到了,聂元梓已经照办。这些都是我亲自在旁边听到康生在电话中和周总理对话的情况。
当时,我不知道逮捕杨勋是错误的,因为是总理指示,我当然照办。而且始终保守秘密。后来,当知道这件事是办错了的时候,杨勋回校在群众大会上控诉批斗我,在会下群众中议论攻击我,散布流言蜚语,进行人身攻击,但我始终仍然保守秘密,不把这个责任说明是周恩来总理指示的,全部责任我承担下来,宁愿自身受批斗受诬蔑也保护周恩来总理的光辉荣誉。直到1978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逮捕我的前夕,由于校党委新的领导(周林)要追问这个情况,说我执行康生的指示陷害人,所以这个时候,我才写了一个材料,说明了周总理指示我办这件事的实际情况。但仍然在逮捕我的大会上,继续批斗我,做为我的罪行之一。但是为了维护周恩来总理的崇高威望,我也没有在群众面前透露这是周恩来同志对我的指示。后在北京市公安局七处预审中,我才把这件事具体地讲清楚了,写了材料。经公安局审查,证明我所讲的全部是事实。因此,公安局没有把这一件事算在我的名下,没有做为我的罪行之一。但是至今北大的群众,和过去曾经在我周围工作的那些人,仍然不知道这个具体的情况,罪责还是记在我的名下。这个问题请查阅北京市公安局七处的预审材料。
补充上页
玲子记录
这是部分保护周恩来总理的情况,其它情况见在北京市公安局口述和写的材料。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公安局没有表示不同意见和疑问。
聂元梓于病中(手迹)
其三:
关于响应党中央号召的一张大字报的写作经过(简要)
1.党中央决定北京大学于1964年底进行社教运动试点。1965年约3月左右,党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同志指示北大社教运动三点批示后,没有遵照邓小平同志指示,突然停止了北大社教运动,撤离了工作队。6月在国际饭店,集中北大的校系主要领导干部,和部分党内教员(社教运动积极分子),开会总结社教运动,实则批斗社教运动中对领导工作提意见的人。因此,北大工作上存在着的问题不能解决,提意见错误的没有认识到错误,提意见正确的没有接受改进。把被批斗的这些人以参加四清为名义,下放到北京郊区社队。
2.曹轶欧带张恩慈等人于1966年3、4月间(具体时间不详)到北大蹲点。找校系领导干部谈话(可能也有社教运动的积极分子)。曹找我谈话,谈学校的情况,让我继续对学校工作上的问题提意见。当时我表示,不再对学校工作提什么意见,准备下去四清。这些问题我不想过问了。这时我已决定到怀柔县搞四清,并去看过一次,准备搬家,下社队。回校后,于5月19日晚,校党委传达党中央“5.16通知”,随即在党内继续传达。20日我找哲学系党总支副书记赵正义,讲了我听传达的要点精神,提出北大的问题没有解决,应该给党中央写一个报告(根据党中央“5.16通知”的精神),让他找几个教员写作。他找了宋一秀、杨克明、高云鹏等人,讲了我的意见。这时,杨克明等人在党内已经听到了传达,他准备写大字报。他的意见告诉了我,也告诉了赵正义找写报告的那几个人。当时,我思想上也有一些顾虑,以为给毛主席党中央写报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到;能不能收到,也还是一个问题。因为在国际饭店会议的时候,我曾经给毛泽东主席、刘少奇副主席写过一个报告,内容是不要再批斗社教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和提意见的人了。提意见提错了可以改,对的,应该接受。没有必要这样长期地批斗提意见的人。这封信是经北京市委书记彭真同志转的。同时也给彭真同志写了大体相同的一样内容,不要长期地住在国际饭店开批斗会了。两封信没有下文。所以当时想到再给毛主席党中央写报告,能否收到确实有顾虑。所以也想是不是把这个报告改成大字报。贴了大字报后,既可以使群众讨论,党中央也可以很快地知道内容。正在考虑矛盾之际,杨克明向我提出了写大字报的意见。所以我就同意了。征求参加写作的同志的意见,都同意写大字报,但是,公开给领导写大字报应该请示上级。杨克明提出请示曹轶欧,我没有考虑成熟。我认为应该向上级请示,但请示谁没有想好。当时北京市委彭真已经罢掉了,市委新领导是哪些人也弄不清楚,所以就同意杨克明的意见请示曹轶欧。这样我找了张恩慈,讲了我们要想写大字报的考虑。想约曹轶欧谈话。经张恩慈联系,约定了在京西宾馆西院二楼(当时要筹建马列研究院的地址)。曹轶欧同我谈话时在场的有杨克明、张恩慈。是否有曹的随行人员记不清楚了。我和杨谈完了,向曹讲了我们听了党中央“5.16通知”的内容后,想对学校的工作写一张大字报是不是可以。曹轶欧表示“可以”。“怎么不可以写呢?”“有意见可以写大字报。”同时又说党中央发的“5.16通知”就是发动和领导文化大革命的纲,这是一个纲领性文件,你们应该很好地学习。我们将曹轶欧谈话的内容精神向参加写作大字报的同志全部传达了。他们都很高兴,认为有上级的指示了,可以写大字报。然后在杨克明的家里组织讨论。第一稿可能是宋一秀写的,记不清楚了。第二稿是宋一秀、高云鹏写的,参加讨论的有赵正义和我、杨克明。第三稿是杨克明主动提出他来修改,最后叫我审阅的。宋一秀把杨克明的第三稿交给我,是5月25日的早饭后。我修改了字句,最后加了一段和三个口号。由宋一秀、高云鹏抄写的。讨论第三稿的晚上(5月24日晚),夏剑豸从农村四清回来,也参加了讨论。签字的时候有杨克明、夏剑豸、宋一秀、高云鹏,临时我又找了李醒尘,他同意然后签字,还有赵正义和我。杨克明的名字是宋一秀代签的,因为他上班没有在家。
约于下午1时左右贴出。
以上是写作党中央号召的一张大字报的简要经过。并不是曹轶欧曾经指示北大党委一个副书记写大字报,他不写,而指示我,我就写了。曹轶欧是当时根据“5.16通知”中党中央成立的文化革命小组的指示派驻在北大的。与我个人没有任何联系。在写作大字报和广播大字报之间,曹轶欧也没有和我有任何联系。这些经过在北京市公安局七处已经说清楚,并经过了核实,没有再提出疑问。
1984年2月10日
玲子记录
聂元梓于病中(手迹)
(这3份材料都是根据原始记录复制的笔者)
病危中,我已经做好了必要的面对死亡的思想准备。不过,我的精神始终没有倒,我没有倒下。就是在监狱里,我也没有感到抬不起头来,没有被苦难所压倒。我是忠于党的,是为了从党的利益出发,才响应党的号召投身于“文化大革命”的,我的所有的言行,都是遵照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遵照“5.16”通知和“十六条”,以及当时的中央文件的。我没有个人野心,没有为个人争取什么权力地位的私念,没有卖身投靠,没有蓄意陷害什么人,更没有挑动武斗。我承认犯了严重错误,但我都是愿意改正的。至于判决书对我的判决,我是坚决不承认,坚决不认罪的。我相信自己站得正,真理在心中,信念没有垮,天塌下来我也压不倒!同样地,面对疾病,我也是决不低头的,我不能死,我还要活下去,要为澄清我的事实真相而努力啊!
保外就医前后
在延庆监狱,我的心脏病发作,被送到公安医院去治疗。回到监狱后,我仍然需要经常找监狱的医生看病。这时,我已经是63岁的人,身体又多病。有一次,在去看医生的路上,监管我的队长在监狱里都把监管人员叫队长主动地对我讲起保外就医的事情。他问我:你想不想保外就医?我回答说愿意保外就医。她说,你写个要求保外就医的报告,行吗?我回答说行。队长又说,那你看病回来就写吧。这样,我当天写了一个申请保外就医的报告,没有想到,第二天延庆监狱就同意了我的申请。这样,我就离开监狱了。
我办理保外就医的事情,是狱方主动提出,进展又这么快,我自己没有料想到。我认为,延庆监狱之所以主动安排这件事,后来又让我假释,主要的原因,推测起来,大约是这样几条:第一,他们可能认为我确实是无罪的;第二,他们还是善良的,对我很同情;第三,他们可能认为我很厉害,在监狱里给他们增添了一些不便;第四,考虑到我的身体确实是有病,而且是重病;第五,北京市劳改局长到延庆监狱来,和我谈话时,说了大话(关于他帮助我澄清判决书所说江青指示我到上海串连的具体内容问题,北京市中级法院根本无法回答),交待不过去。不管怎么样,我可以脱离这种长期监禁的生活了。
这时,我已经是无家可归了。北大的宿舍早已被学校收回去了。我的孩子们,又都在外地工作。我虽然走出了延庆监狱,但是却没有一寸立足之地。所以,实行保外就医的时候,没有办法,延庆监狱和北京市劳改局只得把我送到我二姐聂元素家里暂时借住一段时间。聂元素家房子也不宽裕,不过,她的房子分作两处,她住在南楼,北楼还有一个小房间。我保外就医,就暂住在北楼。
下面是我在保外就医获准时写下的一段情况:
保外就医的请求于1984年12月7日即批下,由平监狱长找我谈话,问孩子住址等情况。12月16日刘、阎队长即通知我收拾东西,决定17日劳改局接我出狱,阎队长并告我不再回来了。因下雪,于12月21日(星期五)中午有劳改局韩处长来谈话,平监狱长、戴监狱长、刘队长参加,下午送至月坛(聂元素)处。大胖、二胖都接待了送我的具体工作人员。
韩处长与平监狱长谈话要点:
1、批准保外就医,带户口,不再回延庆监狱。
2、吃、住、医疗自费。
3、在北京居住自由,接触人自由,但希望不再与过去犯错误的人联系。离开北京向派出所或劳改局打个招呼。
4、每月向延庆监狱写一份汇报,向上级领导写报告、材料要经延庆监狱转送,不要自己直接发。
平监狱长:
1、问我是否有罪?
2、在街道上做些好事不限。
我表示态度:
1、对我在“文革”初期犯错误,对党的事业造成损失,很感痛心。但我无罪。以后,我要进一步把我的情况向党陈述,是否平反?何时平反由党来决定。我自己要努力将有生之年争取为党、为人民做些有益的事情,不再为自己的问题陷入痛苦之中。更不与过去犯错误的人来往。
2、感谢党批准我保外就医,保证遵守规定。
3、如平监狱长所说,在外(狱外)做些好事不限。我愿在教育事业上继续为党做些好事,若有请我任教等,在交往中可能与北大的人有来往,但这不是与过去犯过错误的人来往。
(说明:17日,我问队长:为什么没有人来接我?刘说:因下雪。好天即来。你放心,不会变的。劳改局和你的孩子一块儿来接你,让你住到另一个地方去。19日,我又问她时,她不再说以上的话,只说劳改局来人接你,住在儿子那儿。)
三封信的吁求
保外就医,是因为我的身体状况需要得到及时的治疗。可是,我走出监狱以后,医疗费成了大问题。在监狱里治病,是由监狱承担的,现在全部要我这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人承担,我怎么担负得起?更重要的是,我现在有更多的条件,为澄清历史、为我自身的平反而努力了。因此,1985年秋天,出狱近一年,我给党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和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书记习仲勋(并请他转呈胡耀邦)先后写了封信,并且按照平监狱长的规定,请他们转交。
我给胡耀邦总书记和习仲勋书记及给平监狱长和北京市劳改局的三封信是这样写的:
信件一
胡耀邦总书记:
我是聂元梓。在“文革”初,我犯了严重的错误,对党的事业造成了损失,使自己的同志受到了伤害,什么时候想起来就十分痛心!我将永远地向党检讨自己,彻底改正错误。
我感谢党批准于1984年底出狱治疗严重的疾病(心脏病等),并且不再收监。我永远不会忘记党对我的宽容和关怀!
可是,回来我已没有家,没有安身之地。生活、医疗等费用长期由自己解决确有困难。我孩子是低工资,月薪60元,还有子女负担。我不得不投靠亲友接济。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路。今年4月16日犯心脏病,医院通知孩子我病危,因没有钱给我治病,住在楼道里,经抢救后回去自己服药。所以,虽出狱半年多,病未能得到应有治疗,至今仍在病痛中挣扎度日。
“文革”初,我是犯有严重政治错误,但我没有触犯刑律。我16岁时(1937年)即参加革命,1938年1月入党,南征北战,总是为党工作了几十年。而且,在“文革”中,我较早地有了觉悟,反了林、江一伙,受到他们长期的打击迫害,在罗织种种罪名下,批斗一百多次,失去人身自由“隔离审查”八、九年之久。对此未能平反,又于1978年4月19日,宣布开除党籍,同时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入狱。1983年3月16日以“积极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参与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的阴谋活动”罪,判处17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4年。
我认为这个判处是错误的。唯一根据是王力捏造的假证明,诬陷我按江青授意去上海“造反”参与阴谋夺权。我请求党中央重新处理并恢复我的党籍和工作,宣布无罪;受林、江反革命集团打击迫害,同样应该平反。目前,请求党中央解决我生活、医疗、住房等问题。恳切地希望能够给我生活下去的条件。
以上妥否,请审阅。如有复示请寄北京市月坛南街//号//收转。
附:1、“我在‘文革’中的基本情况和错误”一份。
2、“我的简历和家庭情况”一份。
此致
敬礼
聂元梓1985年7月1日
信件二
习仲勋书记并转呈
胡耀邦总书记:
我是聂元梓。在“文革”初,我犯了严重的错误,主要是和六位教师、干部写了一张响应党中央号召的大字报,受到毛泽东主席错误的赞誉,对发动“文化大革命”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还执行了毛主席的指示,1966年11月到上海串连,错误地反对了曹荻秋同志执行所谓“资反”路线,以及错误地转送了“战斗队”调查彭真同志的材料和批斗了陆平同志,等等。这些都是严重的政治错误,对党的事业造成了损失,使自己的同志受到了伤害,什么时候想起来就十分痛心!我将永远地向党检讨自己,彻底改正错误。
我感谢党批准于1984年底出狱治疗严重的疾病(心脏病等),并且不再收监。我永远不会忘记党对我的宽恕和关怀!
可是,回来我已没有家,没有安身之地。生活、医疗等费用长期由自己解决确有困难。我孩子是低工资,月薪60元,还有子女负担。我不得不投靠亲友接济。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路。今年4月16日犯心脏病,医院通知孩子我病危,因没有钱给我治病,住在楼道里,经抢救后回去自己服药,不断反复去医院急诊。所以,虽出狱近一年,至今未能得到应有治疗,仍在病痛中挣扎度日。
“文革”初,我是犯有严重政治错误,但我16岁时(1937年)即参加革命,1938年1月入党,南征北战,总是为党工作了几十年。党既根据我的表现和病情批准我出狱治病,不再收监,以及允许我在街道(社会)上做些好事,我自己也愿意在病情允许的条件下,为党为人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以减少孩子和国家的负担,但因身份所限,不可能为社会所接收。并且出狱近一年的实际考验中,证明我是遵纪守法的。原判我17年徒刑,现已执行12年有余(法院扣除我反林、江一伙而受“隔离审查”的时间),特请求党宽恕、提前释放,补办法律手续;以及请求解决我迫切的吃饭、医疗、住房等问题。希望党能给予我生活下去的一条出路。
以上妥否,请审阅。如有复示请寄北京市月坛南街//号//收转。
附:“我的简历和家庭情况”一份。
“关于刑期的口头通知”一份。
“医院通知病危记录”一份。
此致
敬礼
聂元梓 1985年10月1日
信件三
平监狱长并转呈劳改局领导:
我感谢延庆监狱和劳改局领导同志根据党的政策对我的宽恕和关怀,让我出狱治疗严重的疾病(心脏病等)。近一年来,虽然数次去医院急诊,大夫从病危中挽救了我的生命。这都是党关怀的结果,我十分感激!
因为长期自负生活、医疗等费用,我孩子是低工资,加之住房也是问题,因此治疗受到影响,仍不断犯心脏病,其它病还未能得到治疗。出狱虽已上户口,但无工作单位和不发居民证,在实际生活中也遇到不少困难,以后会更加困难。原来指示我可以在街道(社会上)做些好事,我也愿意在病情好转的条件下,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以减少孩子和国家的负担,但因身份所限,又无居民证,不可能为社会所接收,只有投靠亲友接济,但又不是长久之路,我向党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和和习仲勋书记写一请求报告,请帮助我转送是荷。
聂元梓
1985年10月30日
假释在北楼
当初,我同意保外就医住到二姐聂元素家里,是因为我认为保外就医是暂时的,病愈后还回延庆监狱。因此才同意把我送到聂元素家里。谁知,当我离开延庆监狱时,他们已经把户口迁移手续办好了,就给我落户到聂元素那里。即使是我二姐吧,短时间住一段,还可以勉强,怎么能够给我长期居住下去呢?她也是一大家子人啊!
然后,这就造成了到1986年秋天,我被宣布假释,就只能是被释放在聂元素家里的状况。那一天,是我的小儿子二胖和我在月坛我二姐家北楼,我因为生病,行走困难,还架着双拐。延庆监狱管教股的樊股长到家来找我谈话。
这一次,樊股长是和另外一个人一起来的。他说找我谈一个问题,怕我受刺激,一下子接受不了,要我不要激动。我说没问题,你说吧。樊股长就说,对我实行假释,恢复公民权。我对樊股长说,监狱提前让我保外就医和实行假释,我表示非常感谢。但是,我还有两条要求。第一,延庆监狱只是执行单位,我的案子是北京市中级法院判的,是冤案,我对判决书保留我原先的意见,拒绝接受,不认可。我要求中级法院回答,说我执行江青指示,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江青对我的具体指示是什么?为什么不能明确地告诉我?劳改局局长带走我转交北京市中级法院那份报告,至今对我没有回复。我仍然坚持我的要求,要求中级法院作出明确答复。第二,你们宣布对我实行假释,但是,我现在是借住在我二姐家里。我是有单位的,是北大的人,假释以后,我的住房问题、生活问题怎么办?北大已经开除了我的公职,今后我的问题谁来管?我从保外就医开始,一直在接受治疗,医疗费用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今后谁来负担?按照有关规定,判刑释放是应该由原单位接收的,现在我怎么办?我向樊股长提了这样两个问题,希望他能够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得到及时的解决。樊股长说,我今天是送达法院给你的假释通知的。你提的问题我可以向有关方面汇报,但是无权决定什么事情。可是,14、5年过去了,我提出的两个问题,仍然是无人答复。
尽管我知道,在有些人看来,让我假释,就已经是对我的很大的恩典;我提出的问题,很可能会再一次地石沉大海,没有回音;但是,我必须提出申诉,我必须行使我的权利,尽力地争取维护自己。尽管我从延庆监狱里走出来了,可是,我现在是一没有工作单位,二没有住房,三没有医疗条件,身体条件又这么差,新的困难,一个一个地等着我呢。
查看我的记事本,关押宣布假释这一天,我的记录是这样写的:
1986年10月20日下午2时半
延庆樊股长与管教股干事来月坛南街家里,当时二胖在家,二姐出差。
樊股长在放电话那间屋里与我谈话,参加的就是那位干事,二胖没有参加。
樊说:今天通知你件事情,你不要激动。我说,没有问题,你讲吧。
樊说:决定对你实行假释,由我来通知你。然后念中级法院的假释决定。然后说:这一份是给你的(决定)。另给你一份假释证明书,由你保存。还有一份假释证明书,是让你交派出所更换户口册的。
还说,关于假释,其意义你是清楚的,不必多解释了。通知你恢复了公民权利。你的一切行动是自由的,愿到什么地方去都可以...最后,问我有什么意见?
我表示以下意见:
1、 我对延庆监狱领导和党组织及对市劳改局领导和党组织真实地反映了我一贯遵纪守法的表现和患多种疾病的情况,为我争取批准了假释非常感激!
2、虽然我被假释了,但我对我的案子仍保留我的不同意见,因为我的案卷不论任何人打开审阅,都会看到是一个冤案,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决定“反革命”性质问题上,江青授意内容是什么?我不知道。预审中没讲,法院开庭没宣布,监狱和劳改局让我写报告问,至今也没答复。因此,改造我的监狱不知道,被改造的我也不知道。这怎么能不让我表示与案卷的实际情况一致呢?
其它问题也不少。如说邓朴方是我迫害致残的,有什么事实根据?没有。案卷中也没有。这读书不能不使我在这个时候还要保留意见的。其它问题就不一一说明了。
3、我的归属单位是哪里?这是我姐姐家。我就是退休了,也不能在我姐姐家。要给我解决归属单位。我的一切由哪里管?我生病急着住院怎么办?有问题向哪里请示?你们看到我是拄着双拐来见你们的。我不仅迫切要求解决公费住院问题,我的住房、生活怎么办?
樊与干事说:我们反映你的意见,但我们解决不了。我表示可以。当然不能叫你们回答,问题就是这样拖着的。
樊走后,当即与二胖说了。樊是通知我个人的,并没有叫我儿子参加,没有把我交给儿子。
求生存的三大难题
在公安局七处看守所监狱和延庆监狱,我的全部努力,就是为了澄清我的案件,评述历史功过。
保外就医和假释以后,我能够重新地走在阳光下,走在大街上,似乎比坐大牢的情形要改善许多,但是,我面对的最重要的问题,却变成了要为生存而斗争。党对自己的犯错误干部的政策在我身上没有任何体现,甚至我连战犯和小偷流氓都不如,战犯释放以后是由国家安排生活,小偷流氓出狱后由街道安排生活,对我则没有任何安排,听任我自生自灭。
但是,我不能死。我要活着。我要活下去,要为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而斗争。
首要的问题,就是生存。我陷入了严重的生存危机。
第一,就是我的吃住问题。
人要活着,就要吃饭,就得有钱买粮食买蔬菜,维持最低的伙食,也不能不用钱。人要活着,就得有地方住下来,安身立足。我从抗日战争起投身革命队伍,在党的领导下工作了数十年,一直都是住在单位给我安排的住房里。在北京大学,我也是享受公房制度的。可是,我被捕以后,北京大学收回了我的住房。现在,我从监狱里出来,我往哪里去?监狱只管保外就医和假释,却不考虑保外就医和假释以后,我住在哪里的问题。
保外就医和假释,使我成为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偌大一个北京,我连个立足之处也没有。只能寄居在二姐聂元素家里。我这样的特殊身份,不知道的人便罢了,知道我的案情的人,都对我是唯恐避之而不及,都以为我多么多么坏。住在二姐这里,聂元素不说什么,可她的丈夫渐渐地就有意见了。是啊,换个角度想,1984年冬天我在他们家落脚,当时我是保外就医,是临时投靠他们;要是我的病情有了好转,也许我还得回到监狱中去,把房子退出来。现在呢,我走出了监狱,却仍然要依赖他们,没准儿一辈子都落在他们家,那怎么能受得了?何况,当时的政治气候,虽然说比起“文革”中的株连九族来说是改善多了,可是,他们和我粘在一起,总不是什么光彩的好事。我这把年纪了,什么事情不明白?
不但是无家可归,我连自己的名字都失去了。有关方面告诉我,我不能使用“聂元梓”的名字,让我改名为“王兰”。如前所述,给我改名为“王兰”,是有原因的。不过,这样也好,我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不必去回答许多好奇者的询问和应付不明真相的人的蔑视我只能这么想。若是从另一个角度去想,我还不得活活地被气死?
于是,我就离开北京,住到天津,我的大儿子大胖那里去治疗,在天津住了一年多时间。可是,大胖那里条件也不好,他们本来住房就不宽裕,因为受到我的株连,是单位工资最低的人,还要抚养孩子,日子过得很紧张。我在天津,给他们增添了很大的负担。前面讲过,因为把我的终审判决书邮寄到大胖所在的天津师范大学,让大胖受了很多委屈,由于有我这样的母亲而在学校出了名。现在我住在这里,那别人对他更是另眼相看了。我是个母亲,怎么能眼看着自己的孩子承受过重的经济的和精神的压力呢?这比我自己忍受痛苦都更让我心痛啊!
后来我回到北京,在东单的灯草胡同住过一些时候。这是一个好心的北大毕业学生帮助我借到的。这个学生的中学老师刚死,有一间房子空着。这是一间小屋,只有6平米的面积,屋子里搁一张床,一个蜂窝煤炉子,一张小桌子,再就是一门一窗,只能摆下一只凳子,有人来看我,就只能坐在床上。就是这样的狭窄的小屋,也只是借住了很短的一段时间。我无法维持我一个人的生活我连生炉子、买菜的钱都没有。我只好再次投奔二姐聂元素,再次住到她那里去。这一次,我就尽量地不出头露面,省得让别人说短论长,给二姐他们增添苦恼。
第二,就是我的身体状况极差,贫病交加。
我的体质本来是很好的。我从小就在家乡的水塘里学游泳,后来在哈尔滨工作期间,就经常到松花江里自由自在地随便游。在颐和园昆明湖,我可以横渡过去,游一个来回,一个多小时在水里,都不用沾地的。我的身体,一般的病痛是难以让我低头的。
可是,从监狱里出来,我的身体情况,真是差极了。好几次都是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了。
在公安局七处看守所监狱关了5年,住的地方实在是太潮湿了。晚上睡觉,一股湿气直沁入骨髓,床板都潮湿得留下一个人形的湿印。我有一个比喻,储藏的苹果从冷藏的地窖里拿出来,还要出一身汗呢。我从60年代末期就被关押和监管,生病得不到及时而有效的治疗;后来,在七处关了5年,在延庆又关了1年多,年老体衰,疾病缠身,要不人家也不会主动提出来让我保外就医啊。刚刚离开延庆监狱出来的时候,我走路都走不了,走几步就要停下来,弯着腰歇一会儿,腰椎错位,没法子支持走路。在车站等候公共汽车,我都疼得直不起腰来,只能是半蹲半撅着。
在天津,大胖那里,我的心脏病发作了,每分钟心跳间歇性地只跳38次,比正常人的每分钟跳72次,差不多整整少了一半。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把大胖他们急坏了,吓坏了。
在二姐聂元素家住的时候,我又得了肥大性关节炎和滑囊炎。我自己没有钱看病,借了钱到白塔寺那边的人民医院去看病。一到那里,医生就让我住院治疗。我的双腿都肿胀起来,而且病情不断恶化,随时加重,进医院的时候一个样,到X光室拍片子的时候又严重成另一个样,拍完片子出来,腿就肿得更加严重了。医生让我住医院,我自己没有钱,就没有办住院手续,只是看急诊,没有住医院,就是留在医院的楼道里观察治疗。我女儿玲子和另一个亲戚轮班到医院里看护我,我是腿上绑着夹板,动也不能动。在楼道里躺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医生还是要我住院治疗,我坚持不住医院,我住不起!我就是一条,等病情稳定了就回家治疗。这样我就从医院又回到北楼。我女儿玲子也是学医的,那时候正想从上海调动到北京来,当时正在复兴医院上班,她也只能是利用上班以外的时间照顾我。我躺在床上起不来,可是遭罪了,大小便都动不了,玲子去上班,我就只能是忍着,等到她回来,我才能在她的帮助下方便方便。至于吃饭问题,是聂元素家里的小阿姨,在南楼做好了,给我送过来。我吃的药呢,有的是自己买的,也有别人买了给我送过来的。好心的人还是有的,不能见死不救啊。
即使是在这样困难的时候,我都没有想到过死。当时我已经是60多岁,一躺下就可能起不来了。我命令自己,一定要起来。我就坚持做气功,自己做按摩,抹上按摩乳,自己给自己的双腿做按摩,硬熬硬挺,硬撑着,我一定要熬过去说来你也许不相信,这些年,我就是感冒了,也很少吃药,我相信我的精神力量,我一定要把感冒压下去。要说也真是奇怪,人的意志一抖擞,病也就害怕了、后退了。我每次感冒都是硬挺一两天就克服过去了。这次我在床上躺了许多天,别人都以为我起不来了,以为我挺不过去了,但是,在我的坚强努力下,病情开始缓解了。确实,人的主管能动作用还是很大的。我已经多日没有下床走路,双腿疼痛得连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但是,我不能倒下去,我一定要站起来,一定要能够自己走路。这样,我的腿上还绑着夹板,忍着疼痛,我就开始下地练习走路了。开始是在地上站一站,能够站住了,就一天走一步,两步,第二天再增加一点儿,开始能够自己上厕所,能够自己下楼梯的台阶了。我上下台阶,也是数着数的,一级,两级,上来,下去,我架着双拐,从屋子里走到楼道里,从楼道里走到院子里,都是一步一步地走出来的,终于有一天,我可以架着双拐走到院子里晒太阳了,生命的活力又回到我的身上了!结果呢,有的认识我的人看到了我大吃一惊这么多天没有看见我,他们还以为我已经死了。
我又一次地死里逃生,这对别人讲起来,可能是不可思议的,对我自己,却是很正常的。自从从监管我的工宣队员那里得知,我的被监禁被审查是经过毛主席同意了的,我就明白了,我的问题,在短时间里很难澄清了,必须要做长期的思想准备,必须要能够经受得住各种艰难困苦而活下去,必须坚持到能够说明事情真相的时候到来。当时,我就决心尽一切可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一定要千方百计地活下去。一切都要从有利于身体健康出发去思考问题。这次从人民医院回来,我也想到过,弄不好这次就很难康复了。但是,我又一次地站起来,又一次地走到太阳底下了。
我的目标就是,一定要活下去,要活到把历史事实搞清楚,要澄清历史的真相。这不仅是为了我自己,也是为了把这段历史说明白,总结教训,教育后人,也解除那些因为曾经跟随我而受到牵连的人的精神重负,还他们一份清白。
第三,就是经济问题。从被捕的时候起,北大就开除了我的公职。从监狱里出来,我几乎是身无分文,而且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我要住房,要吃饭,还要治疗我全身的累累病痛。这是我要活下去的必需条件。可是,我却被抛弃在社会上,这等于是让我自生自灭。有人问我,你被释放到哪个单位了?我说,我被释放在中国的大地上。就是国民党的战犯,得到特赦以后,国家还给他们发放每月的生活费用;没有想到,我这1937年参加革命的老共产党员,为党出生入死,出狱后的待遇,连国民党战犯还不如。
北大的拒绝
因此,假释以后,为了我的生存问题,我先后找了北京市劳改局和北京大学,要求他们解决我的落户、住房、工作和公费医疗等生活的基本保证。
北京市劳改局给我的答复如下:
聂元梓:
你的来信收悉。关于你在信中提出的入户、住房、工作、公费医疗等问题,我们无法解决。我们是执行机关,在你假释前应该解决的问题,我们都已经解决了。
你所提的问题,85年9月北京市曾召开安置刑满、解教人员会议,并发了文件,要求各系统、各单位对本系统本单位曾被判刑教养的职工,要给予适当的安置。在京的中央直属单位和大专院校都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所以你的问题,可直接向北京大学和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
北京市劳改局 1986年11月20日
根据劳改局复信的精神,我就与学校联系,要求北京大学接收我,解决我的生活问题。我先是给他们写了几封信,要求他们给我解决住房、工作、公费医疗等问题,后来,我的腿病稍微好转了,为了生计,我架着双拐,从月坛路的聂元素家到北大去。我要求见北大的校长、党委书记,都被拒绝了,只有办公室的一位姓李的同志接待我,说他负责把我的情况向学校领导转达,并且给我回话。过了几天,他打电话到月坛来,电话是聂元素接的。他在电话中说,我的问题学校管不了,要我找北京市委解决。我后来给当时的北京市委书记李锡铭、市长陈希同写了信,要求解决我的生活问题,根本没有回音。此后,为了我的生存,我给胡耀邦、江泽民等中央领导人都写过信,但是都没有结果。
习仲勋伸出同情之手
在我假释以后,我一直是没有生活来源的。当时,我曾经向习仲勋同志请求过帮助。前面讲到,我在保外就医的时候,就曾经给习仲勋同志写过申诉信,是按照规定通过延庆监狱转交的。但是,这封信是否到了习仲勋手上,我却一无所知。我现在处于假释之后,我可以自行其事,我就通过习仲勋的爱人齐心给习仲勋同志写了一封信,请求他过问一下我的情况。
在延安的时候,我和习仲勋的夫人齐心同过学,关系特别好。60年代初期,习仲勋因为什么“问题”被搞下去了,直到粉碎了“四人帮”以后才重新出来工作。我因为生计没有着落,无奈之中,就想到了习仲勋,但是,我怕给习仲勋直接写信他未必收得着,我还是先找齐心吧。我就给齐心写了一封信,把给习仲勋的信夹在其中。到那一年春节的时候,习仲勋见到了我大哥聂真,习仲勋就说,不给聂元梓发生活费是不对的,她总要生活啊。就是那一年,由街道办事处给我发了几个月的生活费,每月70元钱,一直发到了当年的12月份。这总算是有了一点补贴。可是,一过新年,这笔钱就断绝了,没有说明任何原因,就停止给我发生活费了。当初给我发生活费的时候,我曾经问过,这钱是哪个部门给我发的?街道办事处的人也没有回答我。到年底,停发了我的生活费,我也没有办法追问,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追问。
我又落入了衣食无着的困境。
如果说,这些难题还是肉体生存的需要,那么,最让我不堪忍受的是,我在精神上继续遭受折磨,在政治上继续承受他人的无端凌辱。文化大革命搞了10年,我不过是在开始的2年里犯了一些错误,而且,我没有自作主张地做什么事情,我所做的一切,都没有超出特定历史条件下,党中央毛主席的号召和中共中央文件所规定的范围,没有超出党的政策所允许的界限。在制止武斗的问题上,我还立了功劳。要是功过相抵销,我的错误份量就更减轻了。可是,我现在是饭钱、医疗费、住房都没有着落,还戴着一顶刑满释放的反革命分子的帽子。
还有,关于我在“文革”中的经历,这些年出了多少书刊和文章,什么样的脏水都往我身上泼,什么样的罪名都往我身上栽:从到处转载刊登的“乱世狂女”,到最近出版的季羡林的《牛棚杂忆》对我的诬蔑,我都得忍受着,我都没有地方说理。有一次,一家购物导报刊登了一条消息,说我死了。我气愤极了,要起诉这家报纸,我找了律师咨询过了,可是,我连上法庭打官司的诉讼费都付不起,只好是最后做罢。每一次见到这样的诬蔑性的文字,我的精神都是经受一次严重的刺激。前面说到,我读了吴德关于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我搞地下串连、支持林彪当国家主席的文章,气得眼底出血,就是一个例证。
虽然我是从监狱里出来了,其实呢,只是活动的范围大了,但我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精神上,都没有得到改变,不过是从小监狱换到了大监狱,我连医疗权、生存权、居住权都没有。我的精神枷锁仍然无法解除。
在商海中自救
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我只能是想办法自救。正应了《国际歌》中所唱,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全靠我们自己。
我的身体恢复了,能够出来活动了。当时,正是80年代末期,全国上下兴起了经商热潮的时候。经过那个年月的人都能够记得,全民经商的风气,连街道上的老头老太太都在谈论着怎样地赚钱做生意。一来是不甘寂寞,二来是要为自己挣生活费,我也开始参与经商了。
说来好笑,刚刚开始跟人家说做买卖,我什么都不懂。反正就是个嘴勤,听说你这里有钢材,他手里有原油,你这里需要彩电,他手中捏着批文,我就试着从中间搭个桥牵个线;反正我手中没有钱,不能自己经营什么事情,我就是做一些沟通信息、互通有无的事,从中间赚点子辛苦钱吧。做这些事情,和什么人都得打交道,我从来不暴露身份,别玷污了我聂元梓的名字。许多人都是知道我叫“王兰”而已。那时候,我连个电话都没有,全靠嘴勤腿勤多说多聊,从中了解信息,了解各自的需求,然后再想办法找到买主和卖主那时候,我也没有别的事情好做,全部心思就都花在经商上了。
没有想到,我经商的机遇,和我在政治上一样,起初都是非常幸运的。“文革”初期,哪个人没有写过大字报?偏偏就是我领头签名的“七人大字报”被毛主席看上了,给了那么高的评价,一夜之间,我就成了全国最有名气的“革命闯将”。我做买卖,也没有怎么费力气,可是,我做什么就比较容易成什么,越做就越红火。有多少人做梦都想发财,真正发财的能有几个?我可就是那少数的幸运者了。有人以为,我做生意,大概是靠我过去的老关系毕竟我是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同志,找一些老战友老同志关照一下,搞一些紧俏物资应该是不困难的。但是,我的确是没有找过什么人,没有求过什么掌权者给我开绿灯。
山西的一家石油公司,就是一个“文革”中认识的同志介绍过来的,要我在北京给他们搞石油。我们合作得不错。他们让我在北京给他们搞油,在西苑饭店设立了办事处,我就成了他们的全权代理。他们对我非常信任。他们带多少钱到北京来,都放在我的办公室,我呢,不但帮他们保管钱,我还要监督他们对钱的使用呢。公司经理到北京来,要从我这里拿钱去用,我都要问一问他拿钱去做什么,看该不该,帮他把把关。
经过做石油买卖的一段锻炼,这时候,我已经有了一些经验,也有了一定经济实力,我干脆就自己给自己干,自己给自己当老板了。我主要是做进出口,做外贸,做纺织品、服装配额,做石油,做钢铁买卖,在美国、英国、法国的商界都建立了联系,和香港的一个姓陈的大老板也合作得很好。
我怎么做生意,怎么和别人合作,就是以信义为重,不贪图份外的利益,而是给人以信任感,然后,别人也会给我以信义上和经济利益上的回报。陈老板后来取道北京出国的时候,他的钱呀物呀,都非常放心地交给我保管。反过来,我经商那几年,与这些老板们打交道,也从中赚了一些钱。
受骗不已的“雷锋老太太”
我就这样地在商海里扑腾,不但是解决了自己的生活问题,还赚到了钱。不过,这些钱赚得辛苦,却又先后都被别人蒙骗去了。
先是买房。我是饱尝了无家可归的苦头的。有了钱,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买房子。那还是88、89年的时候,在北京动心思买房子的人还不算多。我虽然当时住在饭店,而且是既有办公室又有带厨房的卧室,但是,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家。我就想买一处房产,托人帮助找房子。有个姓刘的人就来找我,把他在西便门附近的一个院子卖给我。我花了5万元钱,买下这个院子,没有想到,我这5万元钱白白地被人骗走了。刘某人并没有房产权,他把我骗了以后,就再没有露面。后来听说这个姓刘的也病死了,5万元钱白扔了。
与此同时,我还买了两辆车子,一辆丰田,一辆是北京吉普。没有想到,车刚刚买了不久,丰田车就被人偷了。这下子,那辆北京吉普车我也不敢留了,急忙地卖掉了。
当时这么大手大脚,是因为生意做得好,觉得钱来得容易,就没有特别地盯着这些钱。
树大招风。我在饭店办公的时候,国内国外,每天都在忙,收到的传真一大堆,招惹了不少人,都来打我的主意。他们找出各种理由向我伸手,向我借钱,从10块20块到成千上万,都有。有的说,阿姨,我今天没有饭钱了,借我10块钱;有的说,阿姨,我有一单生意,马上就要做成了,就是手里周转不开,先借我几千块钱,我三五天之内就还你;还有人说,我今天没有地方住,让我在你的办公室过一晚吧。就这样一呆就撵不走了,成天地就赖在我的办公室。就这样地,在这家饭店的那些揩我的油的人,都说我是“土八路”,好欺骗,都叫我是“雷锋老太太”。我当时最大的错误,也就是人情味太重,对那些人太好,什么人求我,我都是尽量地帮助人家,忘记了“在商言商”,尽是受骗了。
还有更气人的事情。那时候我的生意做得红火,客户多,来找我的人多。别的不相干的人,也总是死赖在我的办公室不走,我以为他们是没有事情做,没想到他们就在偷听我和客户的洽谈,并且从中作梗,半路打劫。更恶劣的还有人想抢我的皮包,虽然没有抢成,其用心之险恶,却让我胆寒。金钱的诱惑力,真是太大了,连我雇的秘书也算计我。这太让我失望了。
一出错,就是接二连三地出错。这时候,我手中的生意少了,别人借的钱也不还我,我又正好把手摔伤了。事情就都赶到一起我姐夫去世了,二姐聂元素身体又很差,就要我去照顾她。于是,我就退了饭店的房间,带着一把欠款条子回家了,自然也就不再经商了。
再度漂泊
我照顾病中的二姐,结果,又生出了是非。一是房子。为了照顾聂元素,我退出商场,又住到了她的家。这样,她的女儿就害怕将来房子落在我手里,就想方设法地想撵我走。二是钱。聂元素曾经把几千元钱交给我,不愿意给别的人保管。这其中当然有她自己的用意。结果呢,她的女儿就想把这钱给要回去。于是,为了这些事情,他们就把我告上了法庭。我第二次地成为被告。
在法庭上,我一声不吭,败诉了。为了这些家庭琐事打官司,足够丢人了,还说什么呢?从聂元素家出来,我又成了无家可归的漂泊者了。一时间没有落足之地,我就到设在西直门宾馆的一家公司帮忙。那家公司是新办的,公司也没有赚到什么钱,我在那里帮忙,是只管住房,就住在办公室,不给我发工资。那一段时间真是困难。连吃饭都再次成为大问题。
我现在做什么?我还是在做一些生意,更主要的精力是用来完成我的这部口述自传。我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这两件事情,一件是把手里的这笔生意做成,我就有钱养老了,一件就是把我的回忆录写出来,对历史有个交代,对那些因为我而受到株连的人们有个交代。历史的是非,一定要说清楚;只要是实事求是,相信真理,也一定能够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