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只在镇压之初的一个月时间内,人民日报累计发表诽谤法轮功的文章347篇,平均一天11篇之多。
《人民日报》采用了断章取义,偷换概念,移花接木,偷梁换柱,张冠李戴,公然篡改,凭空捏造等所有能够使用的欺骗伎俩,采取了铺天盖地的千万的重复着各种谎言的洗脑策略来诋毁法轮功;同时夹杂着刻意铺垫的煽情手段来煽动不明真相的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几例,就可以看出其手法之恶
例一:2000年3月,人民日报记者以“采访”的名义在重要位置刊登三千多字的长文,披露新近发生的几宗“法轮功”杀人害命案例。在这些所谓的案例中,人民日报大肆诬蔑法轮功可谓登峰造极。“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营林处干部、三十九岁的‘法轮功’练习者邹刚持刀将处长吕庆生砍死,将处里的周亚洁等三名同事砍成重伤。邹交待称,他自一九九五年八月开始练习‘法轮功’,去年十一月以来产生幻觉,。。。。。‘你们单位的吕庆生和周亚洁是你的克星,只有杀死他们,你才能解脱。’于是邹刚于十二月二十二日在市场买了一把菜刀,于二十三日行凶杀人。”
那么,事实真相是怎样的呢?在中国大陆新闻从业人员和公安人员中毕竟还存有善良之人。部份记者和公安人员参与了对事实的调查。据《黑龙江内参》第2期(总第03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本刊调查’:“对自称‘法轮功’练习者邹刚犯罪情况的调查”一文。记者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发现邹刚根本就没有炼过“法轮功”。
结果从六个方面的调查得以证实:
1、邹刚的前妻只承认他信佛,曾看过佛教的书籍,即使在家练过一些功,也不是“法轮功”的动作,他练的不是“法轮功”。
2、公安人员找真正练过“法轮功”的学员鉴别,邹刚根本就不会法轮功的动作。
3、搜查邹刚的住处时,没有“法轮功”的书籍、音像制品。邹说他曾把“法轮功”的书籍拿给一名同事看过。公安人员找来多本“法轮功”书籍让他的这个同事指认,他这个同事说,邹不曾给他看过这些‘法轮功’书籍,而是佛教书籍。
4、记者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及松花江林业管理分公司宣传科核实,也没有发现邹刚炼过“法轮功”。
5、邹刚个人曾几次讲:“法轮功和我信的佛教是两回事,……”
6、邹刚叫不准法轮功师父的名字,一直把李洪志老师名字中的“洪”字错写成“宏”。
就是这样的一件恶性杀人案栽赃给法轮功后,被《人民日报》在显著位置刊登,流经大江南北,并被各地方报纸转载,成为毒害人民群众的恶源。
例二:2005年12月13日,原中央音乐学员学生王博公开向全世界揭露:自己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恶党欺骗、洗脑及利用的经历。
王博一家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濒临破碎的家庭又重换新颜。1999年,18岁的她考上了中央音乐学院。那一年法轮大法开始遭受迫害,王博一家因坚持信仰、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而分别失去了人身自由。2000年底,王博说明法轮功真象,被非法劳教,2001年初被石家庄劳教所送至北京新安劳教所,遭受连续不让睡觉和酷刑。之后被劫持在所谓的“河北省会法制教育中心”强制洗脑。一个少女的善良和诚实被恶党人员滥用。
2002年4月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谎谈”节目播出一曲关于王博一家的骗剧,中共新华社等媒体还编造谎言宣传欺骗。在王博复学读书的三年,610派了一个专职女警“陪读”,左右不离的监视管制。 《人民日报》扮演了一个极其卑鄙的角色。《人民日报》长篇累牍地“报导了”王博在被要挟、欺骗的强制洗脑下,被迫做出的“放弃修炼”的过程,被《人民日报》“报导”成“和风细雨”的“帮教下醒悟的过程”,以此为说教,欺骗人民,掩饰镇压的残酷,无人性的摧残折磨。
下面是王博自述自己是如何被中共恶党人员欺骗、洗脑和利用的经历(节选)
“………尤其这里要提的是,新华社在《人民日报》上一篇参考,那里面的话是完全篡改的,根本就不是我说的话,从我嘴里不会说出那么仇恨的话,不会说出那些煽风点火的话。当时我和我父亲看了这份报纸后就非常生气,我们没有想过中国最大的报纸上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就是篡改了的、根本就和事实不符的言论,而且他有几篇话起点就是在诬陷我,而且真的是我觉得他们其实就是在有意这样做,他希望我断掉从新走上修炼的路。”
人民日报就是这样编造谎言,扼杀人的灵魂的。一位逃亡海外的前人民日报社长就曾指出:人民日报只有日期是真实的。
2001年新年,江氏集团迫不及待的抛出“自焚伪案”。《人民日报》 (2001年01月31日第一版)发表新华社记者长篇文章《邪教‘法轮功’又一滔天罪行─—‘法轮功’痴迷者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始末》,这枚中共迫害法轮功,诬蔑、栽赃法轮功的重磅炸弹,经《人民日报》大旗一挥,全国各个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杂志、大学校刊及各种小册子全部立即转载,形成了中国大地上空的滚滚黑云,霎时间,浊浪翻腾,全中国所有的省市自治区各级政府各级组织几乎无一例外的都逼迫全中国人民接受铺天盖地的精神洗脑,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国民众中确实被煽动起来了巨大的对无辜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和引导人们向善的法轮大法的无端仇恨,使得镇压法轮功行动得以进一步升级。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人数也立即急剧上升。
控制媒体,封锁消息是中共在镇压中的手段之一。原《人民日报》社论负责人吴国光认为,中共不仅仍然牢牢把握着媒体,而且通过复杂精致的措施瞒天过海,使得生活在虚幻中的中国人对自己看到的东西坚信不疑。
海外媒体上面的一篇报导,对类似《人民日报》这样的宣传工具是怎样毒害欺骗民众,有比较深刻的揭示,现摘录如下:一位曾经不知道法轮功是什么的人-风清杨先生这样描述自己的心里过程:
朋友问我:你为什么仇视法轮功?我说:没有的事!我和法轮功无冤无仇,为什么会仇视法轮功。但当时我心里一激灵,我仇视法轮功吗?我们单位没有公开练习法轮功的,所以大家很少提到法轮功,我也从来没有公开批评过法轮功,何来仇视?但朋友不客气地指出:从你平时言谈举止、甚至表情都可以看出,你仇视法轮功。
我吃了一惊。想了想后向朋友坦白:不错,我仇视法轮功,虽然我从来不表现出来。但我自己知道我心里仇视法轮功,而且还不自觉地把他们和世界上最邪恶的组织联系在了一起!
朋友问:为什么?我想想,这还不好回答吗?我说:因为——血淋淋的镜头,有病不治,邪教,自杀等等。朋友又问:我知道,你说的那些是中央电视台的“为什么”,我是问,你为什么仇视法轮功?
我一时无法回答,朋友又问:你看过任何一本法轮功的书籍吗?这次我又大吃一惊。我不但没有看过任何一本法轮功的书籍,而且也只是听说过其中有一本《转法轮》,现在已经被禁止。我只看到过这本书的封面,从来没有翻开过。
法轮功是什么?我突然浑身冷飕飕。原来对这个自己不自觉仇恨了好几年的法轮功,我其实一点也不清楚,但我却仇视她。为什么?这次是我自己问自己……。
自从几年前七月的一天之后,报纸新闻电视收音机几乎天天揭露法轮功。其实我知道的法轮功就是中央电视台屏幕上《人民日报》报纸上的法轮功……我知道自己被中央电视台和报纸“洗脑”了……。
《人民日报》及所有在此期间参与了欺骗造谣宣传的其工作人员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嫌犯下了以下相关罪行:
反人类罪
群体灭绝罪
阴谋罪
跟踪罪
故意伤害罪
恐吓罪
协同谋杀罪
侮辱罪
煽动仇恨罪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报复陷害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伪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
窝藏、包庇罪
拒绝提供犯罪证据罪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徇私枉法罪
强迫人员失踪罪
故意造成重大痛苦,或对人体或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其他性质相同的不人道行为罪
诬告陷害罪
勒索罪
诽谤罪
诈骗罪
伪造文书罪
“追查国际”已对《人民日报》等中共舆论打手发出追查通告。通告中指出:《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新网》、《人民网》、CCTV、《光明日报》等长期以来充当中共当局及江氏集团的舆论打手,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帮凶角色,在非法镇压法轮功中发动全民洗脑的宣传攻势,诋毁诬陷,捏造罪名,编造谎言进行仇恨煽动,为残酷迫害推波助澜,无视新闻工作的起码职业道德,丧失良知与道义,迎和当局扭曲人性的宣传,粉饰施暴者、妖魔化受害者,成为人类有史以来最邪恶、血腥和残暴镇压的重要杀人工具。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部份参与新闻造假、煽动仇恨的《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新网》、《人民网》、CCTV、《光明日报》等舆论打手(无论用真名还是用笔名)列为重点追查对像(第四批名单)进行立案追查,将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作为法律依据呈送给国际法庭,对所有有关责任人寻求法律制裁。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与此同时,对于因受蒙蔽或胁迫而参与舆论迫害的一切人员, 如果证实确已悔过,并主动配合本组织的追查行动, 有立功表现者, 本组织将酌情考虑免于对其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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