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帝福临是皇太极的第九子。史书记载,说福临出生时,其母孝庄文皇后“红光绕身,盘旋如龙形”。在生产之前,皇后梦见神人将孩子抱入怀中,说他是统一天下之主。第二天,生产时,“红光烛宫中,香气经日不散”。其生得是“顶发耸起,龙章凤姿,神智天授”。随着他的逐渐长大,福临更是聪明无比。他从6岁时就酷爱读史书,并说“皇父自幼小读书,我也想要读书”。读书一目十行,不用先生讲解,能自悟其义。因此他从小就受到皇太极的喜爱。
皇太极的突然驾崩以及没有指定谁来继承大统,使皇位继承人的争夺再次白热化。就当时的形势而言,最具有竞争力的皇位人选是皇太极的弟弟多尔衮和皇太极的长子豪格。在两派势力均不肯让步的情况下,最终议定由6岁的福临继承皇位,济尔哈朗和多尔衮共同辅理朝政,全权处理朝廷军政大事。至此,福临即位,亲王辅政,年号为顺治。
各派势力取得均衡后,清朝内部基本趋于稳定。在亲王济尔哈朗和多尔衮的辅政下,清军开始对明王朝发起了最后的進攻。在收降了山海关守将吴三桂后,清军入关,并打败了闯王的农民军,占领了北京城,终于取代明朝统一了天下。在这一过程中,多尔衮以其超凡的胆识,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清朝定都北京后,由于福临年纪尚小,国家大事由摄政王多尔衮裁决。多尔衮深知“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他下令清军在進驻北京城时不要私闯民宅,严禁抢劫财物。此举受到了北京城的老百姓和原明朝官员的欢迎。
同时,多尔衮在用人方面,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政策,即“一概录用,宽大为治”的方针。对原明朝各衙门的官员一概录用;对明朝有罪的官员,罪无大小,一律赦免。在这种用人政策之下,许多曾经与清为敌的原明朝文武官员都投到清政府为官,同时也吸引了更多的贤良之才到清政府任职。这既扩大了清政府的影响,也为清政府在关内的立足和统治天下打下了基础。
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多尔衮将豪格治罪,使其最终死于狱中。豪格一方的势力被削弱。直到1651年福临亲政,才恢复其爵位,并立碑表彰其功绩。至此,多尔衮的势力空前。虽无皇帝之名,但却掌握了皇帝应有的权力。很多大臣只知道有摄政王多尔衮,却不知道有皇帝。逐渐长大的福临虽然心怀不满,但却敢怒而不敢言,只得让自己沉湎于游猎逸乐中。
大权在握的多尔衮因操劳过度,加之自己的亲弟弟多铎年纪轻轻就出天花而死,身体日渐衰弱。1650年12月,多尔衮去边外狩猎,猝发疾病而死。终年39岁。其短暂的一生为满族的兴盛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第二年,14岁的顺治正式亲政。作为顺治生母的孝庄皇太后继续精心辅佐儿子,并常常告诫他要继承祖宗之业,勤于政务。她教导儿子说治国之本在于得到民心,与民休息才能得到百姓的爱戴和拥护。百姓安居乐业,国家才能繁荣昌盛。因此,选拔任用贤能之人十分重要。为此,她劝诫儿:“ 治理国家必须亲近忠直之臣,远斥奸恶小人;用人必须亲自选拔,处理政务必须详细审慎又要坚决果断;赏罚必须公正平允;自己的衣食住行必须崇尚节俭,不可奢侈靡费;要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好学;要加强自身修养,临危不惧,喜怒不形于色;不要沉湎于游戏娱乐之中。”
年少的顺治皇帝牢记母亲的教诲,在其亲政的10年中,严于律己,勤于政务,采取了一系列利国利民的政策。他时常与臣下讨论政务得失,遇到重大决策必先商讨尽善,再行颁布。同时他采纳臣下意见,仿照古制设立起居注官,记载皇帝日常的一言一行,以传之后世。
顺治能够体恤百姓疾苦。比如在重新修建乾清宫一事上,他接受大臣的建议,将工程钱粮都用在了赈济受灾的百姓身上。同时告诫诸王和大臣们今后的饮食和娱乐也要从俭,对于富户愿意出粮捐助百姓的,国家可以给予奖励。
此外,顺治继续采取轻徭薄赋,与民生息的政策,废除了前明万历时期增加的多余赋税。对于受灾地区的赋税则予以免除。
顺治时期,天下初定。虽然明朝并非为清朝所灭,而且清初沿袭明代制度,翻译《洪武宝训》,由顺治帝写序后颁行天下,称要与天下共遵明朝的祖训。但毕竟清朝是满族建立的政权,引起了一些汉族,特别是江南地区汉族的反抗。部份汉人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起兵,部份豪绅则隐匿土地,逃避赋税,以此与清政府对抗。对此,顺治一方面派兵将南方的叛乱相继平息,一方面下诏对拖欠钱粮的人加以查处,并根据数量多寡,予以治罪。
顺治亲政后,对佛学十分感兴趣,先后邀请一些著名僧人到皇宫讲经。他曾说自己的前身一定是僧人,因此“每次来到寺中,徘徊久久不愿离去 ”。
1658年和1660年,顺治先后遭遇爱子之死和爱妃之亡,性情大变,对世事更加心灰意冷。1661年正月,顺治外出不幸染病,几天后,在养心殿病逝,终年24岁。在遗诏中,他要求实行火化,行法事。顺治一生笃信佛法,死后也依据佛家仪式火化。顺治死后的庙号是“世祖”。
《清史稿》对顺治的评价是:勤政爱民,孜孜求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