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原军官是自主择业的第一梯队

应该完完全全的按照自主择业的政策套改

 

复原军官在我国历史变革的时期,为了减轻国家的安置困难,积极相应总部提出的号召,走“国家不包分配,退役后自主择业”的道路,是没有任何错误的,错就错在把我们这些自主择业的复原军官同“犯有严重错误的、被判刑的、丧失干部条件的”复原军官混为一类,在当时绝大部分自主择业的复原军官根本没有见到过“93.1”文件,广大的自主择业复原军官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的,复员是处理军队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政策,是给这些人一个出路。在特定的年代里,既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极其困难的时期,用这样的政策引导军队转业干部的第二次人生抉择,是极其错误的,必将带来严重的恶果!自主择业的复原军官是政策的响应者和执行者,怎么也想不到,这一“自愿”仿佛就成了“自愿犯有严重错误、自愿判刑、自愿丧失干部条件”的复原军官了!十多年来成为军队不管、政府不管、社会不管的“闲散贫困群体”,23000名自主择业的复原军官----共产党员、校级军官在其痛苦的经历中深受其害

93.1”这项政策的主要精神“国家不包分配,退役后自主择业”,这在我国历史变革的时期是完全正确的,尽管它把自主择业的复原军官同“犯有严重错误的、被判刑的、丧失干部条件的”复原军官混为一类,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但是作为军队退役政策的改革和暂时的“试行”仍然是可以理解的!广大的自主择业的复原军官为退役军官安置政策的改革,主动承担“试行者”,在改革的战争中,忍辱负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冲锋、去探索、去拓荒、去开辟!通过复员军官艰苦卓绝的实践和探索,获取经验和教训,不断加以总结,终于在2001年取得了退役军官安置政策重大改革的成果,我国正式以法规的形式颁布实行了2001中发(3)号文件,对在军队服役20年以上的退役军官,执行“国家不包分配,退役后自主择业”的政策,除国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外,养老、医疗等均有了保障,受到全军指战员的一致拥护,此政策已成为今天我军校级军官退役的主渠道。自主择业的复原军官为国分忧、积极响应号召,忍辱负重,承担“试行者”,这难道不是为退役军官安置政策改革的立功之举吗?广大的自主择业复员军官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牺牲的太多太多!

新的军官退役政策的制定、出台和实施,理应覆盖之前为之而实践和探索的全体自主择业的复员军官,为错误执行“93政联字1号文件”的军官,首先落实政策,这是共产党历来遵循的唯物主义理念和社会主义公德所决定的93---2000年的23000名复员军官本身就是自主择业,谁又能说我们不是呢?我们不但是最早的自主择业的军队干部,而且为自主择业政策的正式出台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我们才是新时期军队安置政策改革的先锋!我们才是中国军队退役军官自主择业的第一梯队!应该完完全全的按照2001.3政策套改!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广大的自主择业的复员军官经过艰辛的付出和努力,亲手种植和栽培的果园,等到硕果累累时却不可思议的被排除在外!同样都是自主择业,为什么932000年的23000名自主择业的复原军官被抛弃!让自主择业的复员军官同“犯有严重错误的、被判刑的、丧失干部条件的”复原军官混为一类,永远的“试行”下去,这样做合适吗?这种做法符合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吗?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