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公平与正义的曙光
全国复员军官的请求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我们是[1993]政联字1号文件的“试验品”、“牺牲品”。中发(2001)3号颁行后,[1993]政联字1号成了有“试”无终的残局。作为受害者,我们再次依法提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1993]政联字1号造成的历史问题,依法予以解决。
建国以来,我军退役干部的安置工作,在经历了供不应求和供求平衡的历史阶段后,逐步进入了供过于求的矛盾阶段。当《宪法》运行到“一切国家机构实行精简的原则”时,原有的安置方法遇到了空前的压力。这一严峻的情势不仅使国家感到棘手,更令广大现役军官退役有忧!
带有导向性的[1993]政联字1号出台后,并没有在法律的框架内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悖逆法律地抛出了一个“国家不负责安置”的“格式”来,放在 “转公”安置数量有限、“企转”安置又“难民”迭出的大背景下,乘国家和退役军官安置、就业困难之危,迫退役军官来“自愿”就范,将困难、风险和责任全部转嫁到退役军官头上,并且排除了其主要权利,然后推出去,使国家免除履行其义务,为国家开脱其责任,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国家立法精神和道义,给国家、军队特别是复员军官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终将是无效的!
军官退出现役,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因而在法律中有着原则性的规定。党、国家和军队的最高统帅也曾多次在法律的框架内有过明确的指示。但[1993]政联字1号并没有遵循这些精神原则,而是将强大的国家机构都难以解决的问题,让为国防建设已光热耗尽的退役军官个体来“自行解决”,还刻意地冠以“自愿”,其用心何其良苦!作为军人而言,既然冲锋号已经吹响,而且前面已经“仆倒”无数的战友,再涌现出多少黄继光与董存瑞已然天经地义!唯当遗憾的是,我们的指挥机关竟能忍看麾下满地挣扎而弃之不救!古往今来,将校战死沙场,那是民族的荣耀;而忠良陷于奸计,却不仅仅是他们自身的悲哀!
复员军官除了和“刑满释放、犯有严重错误丧失干部条件的军官和文职干部”有着本质的区别外,和其它任何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一样,有着其光荣的历史。但是,唯独[1993]政联字1号将正常退役军官与刑释人员纳为一伍,将他们用青春、热血和生命换来的政治地位、功勋、荣誉等一笔抹杀,一笔勾销,然后推向了那毫无任何防护与补救措施的“试验场”遗弃。这怎能不令退役军官心寒、现役军官胆寒呢?这有悖人性、法理与道义的“自愿”,政策制定机关理应立即“召回”,迅速采取补救措施,还复员军官以公平正义!
当光荣的退役变成一场生死存亡的大赌博时,“由国家妥善安置”就已经变成了一场有法难依的无规则游戏。在不能实现全员安置的特定历史时期,在不能首先确保退役军官全体人员权益的前提下,不论何种形式的“自愿”还是“非自愿”,终将会使部分退役军官踏响他们告别职业生涯的“地雷”,从而使其奋斗几十年的功名、荣誉瞬间灰飞烟灭!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退役,是现役军官们职业生涯中最后一场更为惊心动魄的“战斗”。因为,它不是人人安居乐业的开始,却保证是一部分人失业与磨难的转折。这就使我们不难看到,历年“企转”失业和复员的退役军官,这些同样该受到法律保障的群体,转眼间却由赤贫演变成了唯独警察“关心”的对象。我们在追溯其命运逆转的根源时,更加深刻感受到了政策的缺失、法律的苍白和国家道德的沦丧!
应该说,“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是神圣的。就“军官退出现役,由国家妥善安置”而言,它的统一性在于它“妥善”保障的是退出现役的全体军官,而并不能被其它任何形式的文件来演变成为“只保障此一部分,却不保障彼一部分”的诠释。但现实是统一而尊严的法律条款,确确实实已被刻意地、“自愿”地演绎得随心所欲、面目全非,而且已经造成了多重标准共存、有功或赏或不赏、良莠同策却反向待遇等等严重的混乱局面,安置政策的法理与公平正义遭到了恣意的践踏!同时,我们不得不看到,“自行就业军官”和“自主择业军官”本是一对亲亲的“孪生兄弟”,但是,只因前者的“早产”和“营养不良”,就被亲亲的母亲导演了一出现代军版的《鞭打芦花》,国家道德的天平产生了严重的倾斜……
多米诺骨牌不是一起倒下的,强大的国防也不是一日成就的。仅仅靠“剥夺”部分退役军官的权益,所“俭省”的一点点物质上的利益,远不是践踏信用、撼动军心、流失民意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能够比拟的!因此,将困难、风险和责任全部转嫁到退役军官头上,从而使国家规避其义务的试行“安置”,不但被实践证明是完全错误和非法的,而且贻害无穷!
如果说,一项政策的推行,能够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谐与发展,这无疑是一个国家的福祉;而一项已经被历史纠正了的制度,藉“自愿”的“魔咒”而复活,再次给千万个家庭造成巨大的灾难,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民族的不幸!今天,全国又有两万余复员军官重蹈“国发[1975]129号”覆辙,沦为当今社会特殊贫困的弱势群体,这绝不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产物,也不是政策改革与发展的目的,还不是法律所要追求和保障的结果,更不是共和国军官浴血奉献大半生应得的下场!
匡扶正义,力挽狂澜,彻底否定[1993]政联字1号,救全国两万余复员军官于水深火热之中,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义不容辞,刻不容缓!
全国复员军官
二OO七年七月